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
本文基于2015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完成的19个中心村453户家庭的城镇化民意问卷调查,分析讨论了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居民居住地的选择意愿、对中心村社会服务和综合管理的评价以及永宁县城镇化建设的经验和建议。主要结论包括:第一,82%的受访者认为入住中心村后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同时也有61%的受访者选择中心村作为未来居住地。第二,中心村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中心村幼儿园成为有幼儿的受访者家庭的首选;中心村60岁以上的老人在老年食堂就餐的人数达到了一半,而且两餐都在老年食堂就餐的独居老人比例达到了66%。此外,过半数的受访者满意于中心村的管理工作。永宁县城镇化进程推进较为顺利的主要经验为:规划设计完善、环境建设先行、拆迁安置到位、生产生活设施完备。
当前,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1]。本报告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城乡居民为调查对象,以城镇化工作为调查核心,以问卷调查为手段,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阐述了永宁县城镇化现状,总结了永宁县城镇化经验,并提出了城镇化建议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 宁夏永宁县城镇化进程概述
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4.77%[2],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全国的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城镇化率为53.6%[3],略低于同年全国平均水平。
图1 永宁县城镇人口与城镇化率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提出的通过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引导约1亿人在西部地区实现就近城镇化的要求,永宁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望远周边的村庄向望远城区集中,县城周边的村庄向县城集中,其他村落向附近的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的总体思路,采取了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分批建设的基本原则,计划将全县偏远的村落全部整合,将群众集中到小城镇、中心村生活,努力形成以县城为中心、望远为副中心、特色小城镇和中心村为补充的四级新型梯级式城镇空间格局。2012年以来,永宁县通过大集中、大组团方式建设了19个中心村。2013年是永宁县城镇化速度最快的一年,中心村建设面积达到了153.5万平方米,是2012年的8.4倍;截至2015年,中心村建设总面积为287.7万平方米,占地2348亩,安置农户18782户、农村人口65008人,城镇化率达到75%。
二 宁夏永宁县城镇化建设民意调查的范围
永宁县的城镇化由政府规划并主导,永宁也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化率提高最快、农村人均公共资源占有率最高的县。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永宁县中心村住户对城镇化的主观看法和对未来发展的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和永宁县宣传部共同于2015年8月完成了对永宁19个中心村453户家庭的问卷调查。
永宁县下辖5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2个区属农场(望远镇、胜利乡、杨和镇、望洪镇、李俊镇、闽宁镇、杨和街道办事处、玉泉营农场、黄羊滩农场)。本次问卷调查覆盖了永宁县的李俊镇、胜利乡、望洪镇、望远镇和杨和街道办事处共19个中心村,获得家庭调查问卷453份,抽样比例总体为1%,李俊镇、胜利乡和望洪镇的抽样比例高于均值,望远镇和杨和街道办事处的抽样比例低于均值。因闽宁镇为移民迁入区,几乎没有永宁县本地居民,所以没有纳入本次调查的范围。
表1 城镇化民意调查样本分布
三 永宁县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居民居住地的选择
我国城镇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富裕农民、造福人民,全面提升生活质量;同时,国家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了条件。调查数据显示,永宁县的中心村以5~6层楼房为主,近一两年才开始有高层住宅,户型为60平方米、9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三类。中心村距离最近的公交车站平均为398米;开往永宁县和银川的公交车间隔为10~40分钟;中心村的绿化面积平均占比为27%。被调查的中心村中20%的劳动力单纯从事农业生产;25%的劳动力只从事非农劳动;其余的55%的劳动力为既从事农业生产也从事非农劳动的兼业状态。
(一)90%的受访家庭很愿意或愿意入住中心村
永宁县城镇化标志之一是农村居民“上楼”居住。本次调查中永宁县有333户受访家庭填报了搬迁前的居住面积,均值为242平方米;搬迁后的平均居住面积为101平方米;有84%的受访家庭居住面积在入住中心村后减少。同农村居民原先的居住环境和条件相比,上楼后的居住面积虽然有所减少,也没有了前庭或后院;但中心村单元住房生活设施齐备、居住环境整体改善、中心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和规范管理工作等都已经和永宁县城不相上下,是原先村落居住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很多农村居民愿意选择上楼居住。本次调查通过对永宁县453户受访家庭的询问得知搬迁入住中心村的意愿分布:在453户受访家庭中有约90%的受访农村居民很愿意或愿意入住中心村;持无所谓态度的受访家庭是26户,所占比例为5.74%;不愿意入住中心村的受访家庭是20户,所占比例是4.42%。
对于选择不愿意入住中心村的20户受访家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