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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人们共同体的现状与未来——民族学视野中的欧洲统合
    ——民族学视野中的欧洲统合

    作者:刘泓 LiuHong 出版时间:2007年05月
    摘要:

    本文试图完成的是民族学视野下的欧盟研究。通过审视欧洲人从分散走向联合的步伐,剖析作为新型人们共同体的欧盟的权力、属性与组织功能,阐释作为族际政治实体的欧盟属下民族国家的发展状况,研讨人们共同体的未来发展方向。文章认为建立欧盟是欧洲人的一种理性选择;欧盟不是欧洲邦联、欧洲联邦或欧洲政府,也不等同于国际组织或安全共同体,而是一个兼有超国家政治成分和政府间政治成分的区域性人们共同体;欧盟的超国家机构不是单纯的被动代理人,而是具有相当多的自主性和独立影响的政治实体,它们服务于跨国社会的利益,致力于超国家的治理,其成员国政府的长期利益将日益屈服于跨国社会的长期利益;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造成张扬国家利益与维护民族个性的民族主义表现得更为顽强,超国家权力的扩大与成员国权力缩小的矛盾日益凸显;欧盟的建立并非意味民族国家的终结,欧盟不能代表人们共同体的未来发展趋向。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thropology,this paper examines the European’s stepping from division to integration,analyzes the power,property and function of EU which is a new human community,expounds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EU’s member states,and discusses the future tendency of human community.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EU is a kind of rational choice of Europeans;the EU’s institutions serve the transnational society and work for transnational regulation;the long-term benefits of the member states’governments will lead to the staunch performance of nationalism which publicizes national benefits and defends ethno-national characteristics;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enlargement of the transnational power and the narrowness of the member states’ power is increasingly protruding;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U does not mean the end of the nation-states,and EU does not represent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human community.

    人们共同体形态和人类政治社会组织形式,从氏族演进到民族国家之后会呈现何种形态?经典作家和中外学者都未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欧盟的诞生以及接踵而至的各种各样区域性联盟的出现,让我们不得不面对和回答上述问题。如将欧盟视为一种新型人们共同体,“新”义何在?它与以往的人们共同体有何不同?是否具有“普世性”?能否代表人们共同体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欧盟框架下的民族国家得到了什么?让渡了哪些权力?欧洲民族国家体系将如何运作下去?本文的选题意义在于,从民族学与人类学的角度分析欧盟与欧盟属下民族国家间的关系,探讨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运作走向,为人们客观认识和研究人们共同体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现实与理论根据。国内外学界至今尚未发现相同成果问世。

    一 欧盟是一种新型的人们共同体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已从历史、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角度对欧洲一体化现象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往往将欧盟定性为“经济、政治或文化”共同体。本文从民族学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分析欧盟的权力、属性与组织功能,认为:

    (一)似与不似间的矛盾统一体

    欧盟不是欧洲邦联、欧洲联邦或欧洲政府,也不等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或安全共同体,是兼有超国家政治成分和政府间政治成分的新型的区域性人们共同体;欧盟在现实中处在介于民族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中间状态,即所谓“似与不似间的矛盾统一体”主导欧洲人从分散走向统一的观念即所谓“欧洲理念”,有人也称之为“欧洲观念”或“欧洲主义”。它是一种欧洲人处理民族国家关系问题的新观念,主旨是告别传统民族国家,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构建联盟大厦。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欧洲联盟首先是这种理念的体现。“大欧洲”建设者的理念就是结束千百年来各国的分裂,实现欧洲的统一。欧洲共同体的创建者们从一开始便对传统的民族国家持否定态度,他们提出的舒曼计划宣告了一个新欧洲的诞生。在其引领下,欧洲近半个世纪以来一次次地向更高的整合层次迈进。

    欧盟是什么?作为一种新型人们共同体的欧盟,其权力职能和组织结构究竟是什么?在联盟的框架下,它们处于怎样的运作状态?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这些是由错综复杂的关系互相交织、缠绕形成的问题,而在论及欧盟时又难以避之不谈。归纳起来,这些问题的根本点在于如何认识、理解欧盟的属性。随着欧盟的扩大,赋予欧盟机构更有效的行为能力,并对欧盟属性做出“可以让人接受的解释”[1],成为欧洲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试图从性状不一、错落无序的纷繁头绪里,梳理出几条相对明晰的线条,以期能够勾勒出一个可供理解上述问题的背景和框架。

    1.欧盟并非等同于欧洲邦联、欧洲联邦或欧洲政府

    欧洲一体化运动的倡导者们都主张建立超国家组织,强调欧洲未来的任务是,制定“欧洲宪法”,成立“欧洲合众国”,但在一体化方式和最终目标上仍存在分歧,即联邦主义和邦联主义之争。联邦主义主张成员国向超国家机构让渡其大部分乃至全部主权,而邦联主义主张欧洲一体化应是较松散的联盟,这样既可收到一体化的成效,又可尽量满足成员国的自主权和独立性。

    联邦主义理论源自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政治思想理念,联邦主义本身既是一种理想也是一种制度。作为观念形态的联邦主义,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民族主义,主张权力集中、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2]作为国家政治组织形式,是指政治上介于中央集权和松散联邦之间的一种制度,统一在联邦国家内的各邦是曾经在内政和外交上都拥有自主权的主权国家。

    联邦主义者认为,建立超国家的中央机构对欧洲一体化至关重要。主张在欧洲应采取激进的方式,通过建立“超国家”性质的联邦国家,“自上而下”地把欧洲统一起来。该联邦国家应被赋予足够的政治权力和强制权力,以满足“各邦”防卫、安全与发展的需要,而“各邦”可在某些政策领域内行使自治权。

    从战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看,欧洲共同体的设计者们最初是设想将联邦或邦联作为最终发展目标的,但实践证明联邦主义和邦联主义不仅在理论上存有缺陷,实际应用起来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阻力。其理论不足在于,虽明确了一体化的最终目标,但缺少实现目的的过程分析,未能解释主权国家加入超国家联盟的理由,对所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