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1月 |
2015年,我国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多方面呈现出新动向。国家加强对非遗的管理,项目名录、传承人体系建设及数字化保护迈向社会应用阶段,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启动,区域间实现联动保护,“互联网+”时代民间文学类项目展演形式丰富。在互联网上引起一番轰动的“恶搞花木兰”事件凸显了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问题。报告人梳理了我国民间文学作品立法工作的过程,综合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对有关民间文学艺术立法的基本问题以及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报告提出应推动口头传统数字化成果的社会运用,探索“互联网+”时代的民间文学法律保护,加强实践层面研究,关注民间文学类项目的转化利用。
There are new developments about folk literatur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work in 2015. These include the strengthened government management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he social application of construction of the program catalogues as well as the inheritors system and the digital protection,the start of the project on inheritors research and training,the realization of the linkage protection between different regions,and the richness in the performance forms of folk literature in the ‘Internet plus’ era. The problem of legal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as highlighted caused by the “spoof” of Mulan event on the Internet. We carding the process of folk literature legislative work in China,combining with multi-discipline researches,to investigate on the fundamental issues relating to legislation of Chinese folk literature works and the dispute on “Regulation for protection on Expressions of folklore copyright”(Draft) and other issues. The report indicates that we should promote the social application of the digital of oral tradition,explore the way of legal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in ‘Internet Plus’ time,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n practice and focus on the conversion and utilization about the folk literature resources.
随着对非遗保护工作的不断探索,政府逐渐加强对非遗工作的管理,2015年,保护工作在多方面都呈现出新动向,但是在平稳运行的发展态势中也隐含着阻碍民间文学类项目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如“恶搞花木兰”事件。鉴于此,本报告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对2015年有关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概况进行归纳介绍,第二部分就2015年发生的热点事件所凸显的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剖析。
一 2015年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随着对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国家逐渐加强对非遗名录体系、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保护工作逐渐从“重申报,轻管理”向申报、保护、管理同时并举转变。“2015年,文化部制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支持268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认定464家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对331家不适合的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1]截至2015年年末,国务院共公布了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不含扩展项目),其中民间文学类项目为155项,占总数的11.3%,在非遗10大门类中排第5位;文化部共认定了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民间文学类共计77人,占总数的3.88%。在省级层面,2015年北京、山东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公布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包含扩展项目),总计1097项,其中民间文学类共68项,占6.2%。北京、甘肃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公布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总人数为1192人,其中民间文学类代表性传承人为49人,占总数的4.11%。
当下,数字化技术正在悄然改变着信息的保存、传播、展示和接受方式。随着“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一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等相继完成,民间文学类非遗数字化保护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避免了口头传统“人走艺亡”的传承困境,正在从基于技术录入的“数字化”朝向注重数据社会应用的“数据化”转变。以“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为例,2015年1月24日,“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201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进行,会议重点即论证“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据库总目”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作为“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的延伸工作,“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据库总目”的编制采取以纸质图书出版的形式将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的数据库进行社会推广和应用于学术研究实践[4]。另外,“中国神话母题W编目数据库”[5]“蒙古族英雄史诗大系数字化建档项目”[6]等也已部分上线使用。
非遗传承人所面临的高龄化、传承断裂、后继乏人等问题一直困扰着项目传承。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已有250多名辞世[7],“文化部评出的民族地区民间文学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达68.4岁”[8],这使得民间文学类项目传承面临严重挑战。因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5)》提出了“实现对传承人的可持续性保护”[9]的建议。2015年,文化部启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并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工作。该计划以“传承群体”的表述取代了“传承人”,意在扩大传承队伍。虽然该计划以手工技艺类项目为试点,但是在民间文学类项目中也显得极为迫切。在2015年有关民间文学类项目举办的培训传承班中也出现了对传承群体的关注[10]。
在非遗保护初期,如牛郎织女传说、盘古神话等民间文学类项目由于在多地均有遗存,从而引起的发源地争夺异常激烈。近年来的保护实践使得各地从单独分散保护,形成联动保护的局面。如2015年4月19日在江苏宜兴举行的“2015中国梁祝文化论坛”上,四省六地梁祝文化遗存地城市,共同发布《推进“梁祝传说”申报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倡议书》,这一次举措“使得梁祝文化遗存迈入区域联动弘扬保护的新阶段”。[11]在某种程度上,对民间文学类项目的保护由发源地、故里的争夺迈向联合保护、共同开发,有利于项目的良性传承。
在民间文学保护成果的展示方式方面,非遗丛书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