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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国网贷新规赋予P2P合法身份

    作者:彭冰 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摘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首次建立了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的金融监管分工制度,这也意味着这一网贷新规赋予了网络借贷平台合法身份。新规是建立在各界共识之上的,但能否成功,还要看能否满足商业的需求。平台的核心功能是撮合借贷双方,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市场。双边市场的成功,既要看借款人的质量,更要看出借人的数量。如何成功吸引借贷双方,是平台竞争的核心,也是一个商业竞争问题。新规只是划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竞争底线,设定游戏规则,进行更为公平与合理的竞争,避免风险外溢社会。随着新规及其配套规则的相继颁布,中国的网贷行业将告别野蛮时代,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经过大半年讨论,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终于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该说,《办法》的出台经历了广泛的讨论。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P2P网络借贷(简称“P2P网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新发布的《办法》,是建立在监管部门、业界和学界的基本共识之上,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赋予P2P网贷以合法身份,二是将P2P网贷平台视为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同时,《办法》只是构建了对P2P网贷监管的基本框架,还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地运行。《办法》中一些制度是原则性和创新性规定,还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检验。

    一 P2P网贷获得合法身份

    按照现行法律要求,从公众处募集资金,需要取得特别许可。未经批准向公众募集资金,均构成非法集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P2P网贷是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的直接融资,提供资金方为社会公众,本质而言,P2P网贷完全符合非法集资的要件。

    另外,随着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在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和直接融资监管要求之外,可能提供了新的直接融资方式,能够更好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中国面临严重的金融压抑,中小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融资比发达国家更为困难。传统金融机构虽然很努力,但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仍然进展缓慢,不能适应中国现实的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监管者允许适当的金融创新是迫切的社会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者默许了P2P网贷在中国的野蛮生长。短短几年时间,P2P网贷在中国经历了爆发性的增长。按照银监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有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遥遥领先于全世界。但在野蛮生长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乱象,爆发了一些风险,发生了很多P2P网贷平台“跑路”现象,迫使国务院于2016年开始整治互联网金融的秩序。

    在这一片混乱之中,P2P网贷机构迫切需要规范指引。此前,虽然《指导意见》中将P2P网贷认定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类型,但并未有具体的规范,P2P网贷机构身份未明,行走在刀锋之上,随时有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危险。因此,《办法》出台,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解决了P2P网贷机构的合法性问题。

    按照《办法》规定,从事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办理工商注册之后及时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之后才能开展业务。对于备案登记,《办法》未设任何前置条件要求。

    为什么P2P网贷机构能够获得合法身份?大数据等风控技术虽然提供了一种未来可能,但目前来看并不成熟,立法显然不能以一项不成熟的技术作为取消监管的依据。否则,众多机构都可以宣称自己具有相应技术而要求设立银行或者自行向社会融资了。因此,《办法》在征求意见之后,采取了金额限制的风险控制手段:《办法》第17条规定,个人借款人在同一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能超过20万元,单位不能超过100万元;个人借款人在不同平台的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位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金额限制,业界有很多抱怨,但设置金额限制有三个理由。

    (1)这是给予P2P网贷平台合法身份的唯一理由。就像前面说的,凭什么P2P网贷平台能够获得合法身份,没有前置门槛备案登记就行,为什么我宣称自己有超厉害的互联网技术,就不能开一家互联网银行呢?目前来看,虽然互联网技术提供了风险控制的可能,但还不成熟,不能直接成为立法的基础。因此,能够为P2P网贷平台合法化提供依据的,只能是小额豁免。小额豁免这个概念,在中国法律上此前并不存在,但这是各国比较成熟的经验,在理论上,这也是基于成本收益考量而自然产生的最合理豁免要求(如果我只融资20万元,而融资监管成本要达到50万元,显然不如不监管)。《办法》对借款人金额的限制,可以作为中国小额豁免实践的突破性进展。

    同时,赋予P2P网贷平台合法身份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