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一 引言
当技术基础的宽度和复杂度增加的时候,企业进行创新往往会寻求外部支持。开放式创新就是这样一种跨组织的交流、协调和合作机制。Enkel(2009)认为开放式创新能丰富企业的知识存量。例如,OEM利用零部件制造商的技术能力来生产新型电子消费产品(Menguc等,2014)。开放式创新还可以使企业把拥有的像知识产权之类的创新元素转让或者授权给分包商以加速它们的创新(Enkel,2009)。共创是另一种形式的开放式创新,经常以合作或者成立联合公司的形式存在。消费者或者用户引致的创新往往集中在共创这种模式上,组合的组织能拥有相互补充的能力并且常常在项目环境中发生交换。第三种开放式创新包含与中介的合作,通常以比较松散的组织形态存在,以提供技术和商业服务。
中介在创新中的作用在以往的研究中已经得到证实。中介可以通过提供诸如测试、质量评估和国家标准认证等技术服务的形式为企业和政府提供支持(Arnold等,1998)。除此之外,中介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发展技能(Mantel和Rosegger,1987;Bessant和Rush,1995;Howells,2006),中介经常为政府设计、管理和评估科学技术项目(Rush等,1996),最为重要的是中介可以在产业和部门之间起到技术知识的桥梁沟通作用。
对研究中介结构的学者来说一个最大的挑战是这个行业不在传统的行业分类里面以至于很难得到相应的信息。技术研发机构是其中一个可以识别的门类,技术研究机构是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一般与本国的优势产业有关,并且一般都聚焦于某一个产业、部门或技术门类。例如,在英国独立的技术研发机构通常都为某一具体产业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随着时间的变化,技术研发机构逐渐减少了对行业的关注,而把焦点转移到了“知道怎么做之类的窍门及绝招”和创新服务上。
我们认为英国独立的技术研发机构已经采取了面向外部的先进技术能力营销和问题解决技巧双轮驱动战略。向外的观念主要包括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和英国之外市场的介入。尽管有时英国的技术研发机构仍与某一行业紧密相连,但是技术的专业化已经帮助它们与本行业外的机构进行合作商业交往。本文基于部门和采访案例的研究表明,英国技术研发机构已经利用它们的专业技术基础来支撑市场导向的战略。
二 文献综述
中介机构是一种非正式的组织类别,包括技术服务公司、咨询公司、大学、政府实验室、科研协会和研究和技术机构。Gassmann等(2011)定义中介组织为创新服务的组织。Howells(2006)定义了创新中介是在创新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在两方起到代理或者掮客作用的组织或机构。由此看来,中介机构特点是由其执行的功能所决定的。其功能包括支持创新管理的服务:扫描和搜索、优先级、测试、项目管理、质量和标准、商业化和评估(Bessant和Rush,1995;Howells,2006)。
中介组织促进创新通过:①它们的技术扩散和转移能力;②它们在创新管理中的独特作用;③它们对创新系统的贡献(Howells,2006)。Hargadon(1998)发现中介机构是知识的经纪人,并提供适应的服务把现有技术应用到新的领域。Mantel和Rosegger(1987)认为中介结构会给企业带来影响其决策过程的战略贡献。尤为重要的是中介结构能在其创新过程中提供桥接作用(Bessant和Rush,1995)。桥接服务能给企业带来新的知识转移和利用。
由于没有统一的定义,创新中介也很难被辨别,表现出创新中介趋势的一类组织是本文所说的技术研究机构也通常被称为研发和技术所。前有研究认为创新中介功能主要是由技术研究机构来执行(Arnold等,1998;Howells,2006;PREISSL,2006;Agirre Uranga和Gil Ruiz,2011)。
在大多数情况下,技术研究结构提供支持工业研究和科学技术转移的服务(OECD,2014),技术研究机构提供执行某一具体产业的问题解决和技术支持的中介服务,并为缺少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基本的中介服务(Tann等,2002;Albors-Garrigos等,2010)。渐进式创新通常由应用研究和工程服务来支撑。Arnold等(1998)指出尽管技术研究机构对国家和行业创新做出了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第一,技术研究机构不具备行业创新能力;第二,这些中介结构不具备基础科研能力和像大学那样提供的教育功能(Arnold,1998)。
行业隶属关系的范围和规模也可以变化。在一些国家,技术研究机构已经收到政府资金支持,虽然没有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