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本文对当前中国高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状、进展、对策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报告认为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高校领导抓廉洁建设“精气神”不够;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集体腐败,窝案串案多发;属地与垂直管理交叉导致监管真空等。报告建议: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重视高校廉洁生态建设,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践行“四种形态”,健全和完善追责问责机制;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立教育、网络、文化反腐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This repor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nd future work of improving Party conduct,constructing clean-governance and fighting corruption in Higher-Education Institutions. This report first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some leaders don’t pay enough attention to the clean-governance construction in higher-education institutions;the rent-seeking behavior is still severe in some areas;higher-education institutions have many collective corruptions;and the intersection between local management and vertical management leads to some vacuum of supervision. Against these problems,the report proposes the following advice:constructing clean-governance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the mechanism of power supervision should be improved;the Four Ways of Enforcing Party Discipline should be better implemented;the system of accountability should be updated;the institutions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should be reformed;and the methods of education,network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should be unified.
高等院校作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机构,向来被认为是一方“净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方“净土”也不可避免地被来自社会上的各种消极腐败因素所侵袭。近年来,高校腐败现象也呈现多发态势。基于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人们对高校的腐败现象往往更为关注,容忍度更低,因此,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 中国高校党风廉洁与反腐败的现状及问题
根据教育部2016年统计数据,无论是全国普通高校的数量,还是其所拥有的教职工人数都是非常庞大的。而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里面,其腐败问题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高等院校数量及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人数见表1、表2。
表1 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及高等院校数量
表2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人数
相对于社会其他领域的腐败而言,高校的腐败问题,既具有共性又有其行业特殊性,必须对其进行客观分析。共性表现为腐败通常滋生在某些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域,如基建、管理、财务等领域;行业特殊性表现在学术腐败、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校办产业管理等方面。
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被中纪委通报的101位高校领导中,2013年被中纪委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为18人,一年之后这一数字攀升到42人。2015年,全国有42所高等院校66名校领导被中纪委点名通报,至少已有9人被“双开”。几乎每周都有1人被通报,仅12月份,就有15人被通报。2015年12月1日,曾经一度达到单日通报10人的峰值。被通报高校所属的省份、地域覆盖范围较广,曾涉及23个省份之多。其中,北京成为被通报人数最多的地区,2015年被通报人数为23人,占被通报总人数的34%。其后依次是黑龙江、四川、陕西、湖北、河北、吉林、山东、安徽、广东、重庆、贵州、湖南、福建、江西、广西、浙江、河南、辽宁、新疆等。
高校腐败案件多发,并且呈现高发的态势。仅2015年高校领导就有66人被通报,37人被查处。在被查处的高校领导中有27%的人是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款”,还有16%的人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款”的同时还“与他人通奸”,影响极其恶劣。2015年全国一本院校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被通报的人数为37人,占被通报总人数的55%,而其中最为严重的为985、211院校,占到通报总人数的近四成。另外,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出现腐败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样的。如收受钱款、收受钱款且与他人通奸、公款旅游、违规超标用车、违规兼职、办公用房超标以及违规为子女操办婚礼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虽然没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却因责任缺失导致被通报、查处。
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高校腐败问题由于其社会关注程度高,腐败问题社会影响面大,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其他行业。因此,这也决定了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与社会其他行业相比较应该更为重视和严格。从近几年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来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新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部分高校领导抓廉洁建设“精气神”不够,“一把手”腐败的比重较大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形成高压态势,绝大多数高校党委都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仍有部分高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愿抓、不会抓、不敢抓”的现象,导致招生徇私舞弊、基建工程贪污、科研资金挪用、国有资产流失等腐败问题频频出现。另外,目前高校领导干部中“双肩挑人员”占有相当比例,导致高校党政领导存在着工作精力不足、重科研轻管理、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视不够以及缺乏自我约束警醒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底,共有一百多名高校领导因违纪问题被中央纪委通报,其中55人是高校“一把手”。这些“一把手”们在实际生活中大多独断专行、作风霸道,大搞“一言堂”“一支笔”。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把手腐败”现象在高校腐败案件中尤为明显。
(二)高校腐败隐蔽性较强,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
自1998年实施《高等教育法》以来,高校办学的规模和自主权力不断扩大。某些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高校作为一个“小社会”相对封闭,使得高校腐败具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