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科技长足进步以及改革全面深化,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国科技事业逐步从以政府主导向以政府为核心、以社会力量为主的模式转变。在此现实背景和政策环境下,产生了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新的评估模式。基于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必然性、必要性以及学会自身的优势,本文探讨了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发展现状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部分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评级、定级机构相对缺失,整体水平还需提升等问题。最后,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出发点,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从而提高我国科技管理水平的有关建议。
一 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政策导向与现实诉求
(一)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政策导向
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是国富民强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科研水平的提高,科技项目的投入不断增加,项目的管理也日趋复杂。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第三方组织开始承担政府一部分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1.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是全面深化政府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表现
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为社会管理设立专章,“要求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1]。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政社分开”,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2014年8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加快培育规范社会组织,着力去除行政化,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带头委托中国科协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各政府部门及时跟进,积极支持中国科协及其所属学会承接第三方评估工作。
2.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是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设专章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4]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将国家科研和创新基地、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科技评估工作转移给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承接。几年来,中国科协的第三方评估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在第三方评估中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工作品牌逐渐形成。
3.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是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的核心步骤
201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独特优势,对深化行政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相关科技评估和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分条列出。[6]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科协等围绕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和未来学会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把握和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加强对政策形势的分析预判,是做好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重要一环。
(二)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现实诉求
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是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对学会进一步服务地方和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科技类等社会组织”,学会作为第三方组织参与评估工作。
1.有助于推动学会改革和治理体系创新,通过改革去行政化、功利化,让学会回归学术本位
学会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组织。学会的行政化一方面表现在政府对学会的严格控制和过度的行政管理,剥夺了学会部分独立自主治理的权利;另一方面表现在学会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界定不够清晰和定位失衡,功利化严重,学会本身的学术价值遭到贬值。学会参与第三方评估的实现,一方面需要学会进行结构优化和调整,吸引更有学术实力和学术威望的学者参与到第三方评估工作中,进一步提升评估水准;另一方面需要学会通过改革自身管理和运行机制,在学术交流、对外合作、学术刊物等各个方面加以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