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一 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两岸往来频繁,和平发展的框架基本建立。“十一五”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日趋紧密,除正常的文化、教育交流外,两岸文化产业合作逐步深入,在演出演艺、影视文化、图书版权、文化会展、民族民间工艺、文化旅游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两岸政治、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对于促进两岸文化认同、满足两岸人民的文化需求、提升两岸的文化软实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文化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地位的不断提升,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已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二 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政治、经济、文化取得了全面发展,两岸交流与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领域不断深入。随着大陆和台湾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顺应全球化时代中华民族的崛起,两岸需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升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2008年,两岸关系出现历史性转机,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恢复制度化协商,两岸在政治上达成一定共识,为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提供了政治保障。两岸全面双向“三通”的实现,促进了两岸产业合作圈的形成,两岸经济关系加快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和机制化。2010年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框架中经济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领域的扩大、层次的提升,为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两岸往来便捷、经济关系密切、各项交流活跃、同胞感情融洽、共同利益广泛。两岸政治、经济的交流与合作,为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三 加强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的现状、不足与前景
近年来,随着两岸政治、经济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交流与合作的领域逐步扩大。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已成为两岸增强互信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实现两岸统一的先导。
(一)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的现状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的大发展,两岸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日益紧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合作的领域已经深入到了演艺业、影视业、图书出版业、工艺美术业、文化旅游业、现代休闲农业、会展节庆、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
——以邓丽君歌曲和校园歌曲进入大陆为代表,开启了大陆与台湾地区演艺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两岸开放往来20余年,其间海峡也曾风云变幻,但演艺产业的交流始终是维系两岸互动关系最重要的纽带。自1993年5月至2010年10月,台湾共邀请40团次入台演出,剧种有京剧、河北梆子、川剧、越剧、唐山皮影、淮剧、湘剧等9种,演出地点遍布全台各地。近年来,大陆各地与台湾的演艺业交流如火如荼,有效地促进了两岸文化的交流。海峡两岸论坛到2011年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其间举办的“海峡两岸青年交流音乐会”让两岸的青年艺术家对两岸传统文化产生了共鸣。
——以台湾、香港、大陆影视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了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不断良性互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一系列促进两岸合拍电视剧、鼓励台湾业者到大陆拍摄节目等惠及台湾业界的利好政策,两岸影视合作蓬勃发展。2009年,经国家广电总局核准,从台湾引进电视节目500个小时,占内地引进同类节目总量的1/4;台湾购买大陆电视剧相比2008年增长了100%,达4200小时。目前,台湾引进大陆的电视剧已超过4000小时/年;大陆每年引进台湾电视剧的小时数已超过引进剧总量的1/4;两岸合拍片时长也已超过300小时/年。最近几年,大陆与台湾的合拍片仅占大陆合拍片总量的8%,两岸影视合作的空间和市场都具有很大潜力。
——以两岸版权与图书贸易为主体,扩展了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体内容的文化交流与文化产业合作。“十一五”期间,大陆电子书出版、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动漫网游出版等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不断丰富,数字出版消费市场日益成熟,2010年总产值已超过1000亿元。虽然相较于台湾,大陆数字出版业起步较晚,但庞大的消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