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一 前言
在全球化潮流中,对两岸来说,文化创意产业不仅是一个面对世界、传播固有文化的挑战,也是两岸进行文化产业研发、市场开拓的契机。就两岸的文化创意产业来看,大陆自“十一五”计划展开后,以计划性经济的方式,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力提升后,文化消费方面的能力也快速提升,全球所有消费精品品牌均展开大陆市场的布局。这对台湾推动文创产业而言,是机会也是威胁。
大陆有资金、土地、市场和政策等“硬实力”,而台湾的优势则是创意、人才、文化底蕴和自由心灵的“软实力”。加上台湾与大陆在语言文化上同属华文文化圈,在共同的文化底蕴基础上,两岸若能在文化创意产业携手合作,必能打造世界级的以中华文化为底蕴的文化艺术、影视娱乐、音乐展演、设计精品、数字内容等各项领域的国际品牌。因此如何建立两岸文创的合作与交流,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当前两岸在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交流及产业局部方面的合作已经进行多年,只要相关政策及法令松绑,必能蓬勃发展。因此现阶段可透过两岸共同举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作为交流之开端,并以此作为文化创意产业交流的平台,建构彼此对话的机制。借由两岸轮流主办及带队互访的模式,展现各地文化创意产业优势,透过规划不同主题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会展,及串联全年度各城市重要的文创展览,以整体包装的方式向国际营销,结合台湾的创意、营销优势,以及大陆的市场规模,共同开拓华文市场与国际市场。
二 台湾文创产业政策与发展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之推动政策起源于2002年颁布之“挑战2008: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当时便开始将文化创意产业列为重大政策之一。于2002~2007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包括整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设置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中心、发展艺术产业、发展重点媒体文化产业、台湾设计产业起飞5项推动措施,共有28个子计划。
2009年为因应金融海啸的冲击,马英九先生于2月21日在召开“当前总体经济情势及因应对策会议”中,特别强调文化创意是当前重要的六大关键新兴产业之一,政府应投注更多资源,以扩大规模、提升新兴产业产值,并辅导及吸引民间投资。“行政院”随即指示此六大关键新兴产业应在3个月内提出具体策略。其中,文化创意产业为建立跨部门、跨领域之整合平台,于3月25日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由刘兆玄“院长”担任召集人,曾志朗“政务委员”及“文建会”主委黄碧端担任副召集人,并聘请业界代表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且由“文建会”担任小组幕僚单位,统整各方建议。
2009年5月14日,“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获得通过,预定执行期程为2009~2013年,主要系针对台湾当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优势、潜力、困境及产业需求,提出推动策略,期能达到以台湾为基地,拓展大陆市场,进军国际,打造台湾成为亚太文化创意产业汇流中心之愿景。
此外,《文创法》于2010年1月7日三读通过,2月3日公告;《文创条例》亦于2010年4月16日三读通过,5月12日公布施行。《文创法》通过,代表文创产业政策的推动更须遵循法律的精神,具有持续、稳定推行的必要性。
在金融海啸之后,欧美贸易市场首当其冲,造成台湾知名文创品牌业者纷纷转往大陆发展,由于大陆广大的消费市场的支撑,得以度过金融风暴的冲击。大陆庞大的内需消费人口,成为世界各国必争的市场,造成了国际贸易版图的移动。随着国际产业经济版图移动,台湾因为与大陆文化同源的优势,以及自由贸易的基础,加上强大的设计能量,成为世界要进军大陆市场的策略伙伴。
在国际经济发展趋势下,文创产业的智慧财产成为第四波经济力!因此台湾的文化软实力更成为国际竞争的关键,特别是在后世博经济效益之下,数字科技大量地被导入生活运用,已经成为各国国力的展现,而台湾过去从IC制造到科技研发,累积的能量足以傲视亚洲,因此将科技与文创结合,将可扩大产业的世界竞争力。在后ECFA效益下,两岸文创产业在竞合之间积极向国际布局,抢攻下一波经济复苏的先机。台湾基于上述的优势,文创品牌的形象透过策略性的规划、两岸的文创都市串联,以及国际据点的布局,将可将台湾推向亚太文创的汇流中心。
三 两岸文创产业合作所面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