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近几年来两岸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上有着不谋而合的趋势。台湾自2002年开始,即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政府整体发展政策中,并以“创意台湾”为目标,推动各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更于2010年初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使得整体产业发展获得法源的依据与奥援。大陆则是在1999年于文化部成立专门负责发展文化产业策略的文化产业司,而有鉴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国务院更在2009年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正式宣告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大陆未来的重点产业。对于长期经营艺术领域的笔者而言,看见这个产业发展的环境与条件逐渐成熟与完备颇感欣慰。同时,两岸正站在一个难得的历史契机中,笔者期许未来能在这股文创风潮中开创新局,而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文创产业所能创造的庞大产值或者所能达到的经济规模,更在于这是中华文化得以复兴与弘扬的转折点。
文化创意产业,顾名思义,它与文化、与创意有所关联。依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定义,文化创意产业系指“源于创意或文化累积,透过智慧财产之形成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环境提升的行业”。然而,所有的创意与文化并非凭空得来,而是其来有自,特别是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里,如何凸显创意与文化的特色,将成为开创文化创意产业独特价值的关键。以前几年风行全亚洲的韩国连续剧《大长今》,或者来自台湾现今已立足于世界的陶瓷品牌“法兰瓷”为例,它们均自传统文化中挖掘养分,《大长今》深入考究韩国传统的宫廷饮食,法兰瓷则自中国传统的瓷器与书画艺术中获取灵感,均得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两岸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路途上,应承继、撷取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多元包容的内涵,使其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回顾自18世纪以来的世界文化史,西方文明在历经工业革命的突破性发展后,挟带着资本主义崛起成为世界的文化强权,现今,即便在落后的地方,也随处可见麦当劳、可口可乐、米老鼠与唐老鸭的踪迹,它们不仅仅作为一种商品,同时也贩卖着西方文化的美学品位与价值观。曾几何时,作为东方文化大国后裔的我们,正随着时代的前进一点一滴地丢失属于传统文化的荣光。但是此刻,时代正站在我们的一方,综观现今国际政经情势的发展,伴随着大陆经济的崛起,显然是东风又起的时刻,透过全球掀起的中国热、华文热均可见一斑,因此,眼下便是我们发展以中华文化为根源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绝好时机。
然而其落实的方法应是我们思索的下一步。笔者个人认为应自文化创意人的养成开始谈起,他是否清楚地知道这个文化根源?换言之,他是否认识中华文化的价值与精神?以笔者最熟悉的艺术产业为例,近年来日本的卡漫艺术亦盛行于台湾,它反映日本漫画文化对于艺术创作的影响,而由其衍生而出的公仔与卡通,更早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桃太郎、小叮当是每一个年轻人都耳熟能详的角色。然而相对的,从事华人文化创意产业的工作者是否熟悉中华传统民俗故事?还是对于这些固有文化中的人物愈显陌生?此外,举例而言,在坊间的流行歌曲MV、知名品牌或者平面广告中,常见到许多对于传统绘画、瓷器与其他工艺品的运用与设计,但却时常发生在造型、风格上与年代有着大相径庭的情况。事实上,在沿用这些传统素材时,应该进行相关考究,或者请教这个领域的专家,注重这些细节,从而使得这个使用传统文化作为资源的创作更趋完美,并更具魅力。亦即使用传统文化为元素的创意总要有所本,并能清楚地交代其来龙去脉,才是提升并精致化这个产业的道理。同时亦可以透过这个过程,厚植创意与文化的深度,毕竟,文化创意产业实则是立基于整体知识经济的一环。以近来逐渐打开知名度的宜兰不老部落为例,这个位居罗东偏远山上的泰雅族部落,吸引旅客造访的原因,不在于它标新立异,而在于它能够说出关于泰雅族历史与文化的故事。综言之,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路途上,一味地模仿或引用外来文化将丧失自己的特色,唯有由自己的文化出发,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源。
文化创意产业有其根基,这个根基建立在学校乃至于社会的美学与艺术教育上。事实上,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即为“人”,不仅仅是作为生产端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