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本文首先阐述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和新态势,通过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的成功经验,归纳其对我国发展军民融合产业的借鉴意义,然后分析我国装备制造业“军转民”产业发展的“依托型”“互动型”和“嵌入型”三种模式,以及“民参军”产业发展的军地共建园、科技园和项目储备库模式。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装备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顶层统筹与政策制度不够完善,产业内部融合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军民协同创新机制仍未形成和资本市场参与不足等。最后从政策、创新和产业三方面提出我国装备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相关策略。在政策策略方面,要加强装备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的顶层设计,消除产业壁垒,促进区域融合;在创新策略方面,不仅要引进高端人才,加强科研投入,还要积极促进双向成果转化,实现军、校、企、科研机构的创新联动发展;在产业策略方面,要重点推进装备制造业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的建设工作,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价值。
一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概况
(一)军民融合的内涵
关于军民融合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200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发展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道路进行研究时,将军民融合定义为:“军民融合是指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融入社会经济体系里,在经济、科技、教育和人才等方面实现资源双向有效利用和顺畅转移的发展方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军民融合的主要内容[1]:第一,军民融合要求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技术,致力于实现军民两用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第二,军民融合要加强技术转移。包括“军事技术转民用”(Spin-off)和“民用技术转军用”(Spin-on)。第三,在国防部武器装备采办的全过程中深入推进军民一体化发展。第四,在各部门不同的管理层上开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管理活动领域的军民融合。第五,在产业链分工层次上推进军民融合,一方面,在最终产品层次上,实现可两用的产品和技术;另一方面,在分系统层次上,实现可两用的产品部件、技术及价值。
(二)军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沿革及新态势
1.军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沿革
(1)军民分离阶段(1949~1977)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军用工业与民用工业作为两个独立的体系,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相互之间关联度很低。自1956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军民融合的思想,要求国防工业注重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此后我国进行了军民融合的初步尝试,许多军工企业开始涉足民用领域。但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军工企业民用生产线纷纷关停并转,军民产业分离。到1978年,军工民品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不足8%。[2]相关部门直接领导、管理军工企业,以计划指令的形式确定企业生产的品种与数量。
(2)军转民阶段(1978~1991)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际形势趋于缓和,经济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的中心任务。198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中国开展军民融合模式的十六字方针。[3]同时随着裁军规模的扩大,军队日常生产任务的减少,许多军工企业难以为继,“军转民”成为许多企业不得已的选择。并且由于缺乏市场经验,军工企业民品生产陷入混乱、盲目的困境。为此,国家在军用工业领域进行了大力改革,本着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原则,在军用物资的科研与生产领域引入合同制计划指令管理模式,即在计划指令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以计划为主,市场为辅的发展模式,进一步规范、促进了“军转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双向转化阶段(1992~2006)
1998年,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方针,不断调整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进而提升我国国防动员的能力。[4]该时期,我国军民工业进入双向转化阶段。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民用产品与技术有了较大发展,成为军用工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军民双向转化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程度不断深化。
(4)军民融合阶段(2007年至今)
2007年10月,胡锦涛为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和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立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及军队保障体系,走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5]在军民融合阶段要全面推进科技、教育等各领域的融合,不断提高军用工业的生产能力与市场化水平,积极引导民用工业全面进入军工领域,深入探索两者融合的管理模式,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
2.军民融合发展的新态势
(1)融合程度不断深化
随着我国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2014年3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既要发挥国家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6]现阶段,我国军民融合的程度不断深化,从国防科工领域的军民融合扩大到多领域和全要素的融合,不仅参与军民融合的企业种类增多,并且参与军民融合的行业领域也在不断扩充。基本实现由国家主导,统一组织实施融合计划,按照军民两地的需求运用市场机制或法制政策手段开展军民融合工作。
(2)军地主动参与的新局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及总部机关,各区军兵种均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