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始终是同中小企业的大量形成和迅猛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到1999年,中小企业在企业总数所占比重为99%;所创造的工业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0%,并为社会提供了80%的新增就业机会。据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可认为,中小企业这一个庞大的企业群体的存在于今天已经成了中国社会经济稳定和繁荣的基础。
其实,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并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是一种带有普遍的经济现象。但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中国的中小企业存在着两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其一,资产的所有制形态比较复杂,既有资产归国家所有的国有中小企业,也有资产归集体或私人所有的中小企业;其二,中小企业的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和小城镇,即所谓的乡镇企业在中小企业中占据重要地位。1994年全国工业企业共有1001.71万家,其中属于乡镇企业性质的乡办企业21.77万家,村办企业78.87万家,个体(私营)企业712.56万家,各类联营企业62.19万家,合计为875.39万家,占87.39%。[1]这就是说,在中国,乡镇企业是中小企业的构成主体,离开乡镇企业是无法认识和说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征(乡镇企业几乎全部都是中小企业,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调查的结果表明,在乡镇工业企业中,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的为1832家,所占比重仅为0.02%,其余均为中小企业,所以也可以把乡镇企业看成是位于农村的中小企业群体[2])。因此我们拟以乡镇企业为对象,从这一特定的角度和范围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特征和方式等问题做一分析与探讨。
一 乡镇企业的大量形成及其在生产要素上的特点
乡镇企业的前身是在人民公社时期由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创办的社队企业。但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社队企业形成和发展过程相当曲折,由于受到来自经济体制方面的限制,其从事生产的领域仅限于化肥、水泥、电力、钢铁以及农机制造和修理几个行业,且生产能力有限,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的存在对支援农业发展也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根本无法同改革开放之后的乡镇企业相比较的。那么改革开放之后,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乡镇企业能够得以大量生成呢?这首先要归功于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和农产品价格政策的调整,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收购价格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从而使农民的收入得到迅速增加,生活有了剩余,手中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货币,使从事其他方面的经济活动有了可能。那么,农民为何又对创办乡镇企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呢?根据以往对这一问题所进行的调查,可以将其原因概括为下述几个方面:①与投资农业相比较,投资工业和服务业,兴办乡镇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收入。也就是说,在人多地少这样一个无法改变的客观条件下,工商业为投资者所提供的发展机遇和增加收入的可能性比农业要大;②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受到了限制,以此为背景农民就地创立企业便成了自行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途径;③在改革开放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供给能力尚不能满足需求,市场环境十分有利于企业的创立和运营;④政府对兴办乡镇企业给予了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比普通农户容易得到信用和金融方面的支持;⑤农民在创办和经营企业的同时仍然可以保留原有耕地的使用权,因此,即使企业经营活动出现失败,农民在生活上依然有所寄托和保障。以上几点基本上说明了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大量生成的原因。但是从近些年来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应当加以补充和强调的是,国家在政策上和法律上对私有经济的肯定以及乡镇企业在组织形态上的多样化对于乡镇企业这一经济群体的持续扩大也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乡镇企业的大量生成是中国农民在探索摆脱贫困走向富裕过程中的创举,也是中国在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下为了实现工业化所做出的一种政策选择。但是由于城乡之间存在诸多巨大差别,这一历史原因从一开始便决定了乡镇企业在经营要素方面与城市企业有着明显的不同。
(一)乡镇企业经营者的构成
1986年中国国家统计局曾对10个省的乡镇企业创立者做过一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乡镇企业创立者中,社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