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一 新形势下产权市场面临挑战
(一)国有产权交易趋于平稳,相对萎缩局面不可避免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进程加快,国有产权交易相对萎缩的局面不可避免。特别是国资委2010年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通知》规定中央企业因内部结构调整符合境内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的可以由中央企业自行批准。一些属于集团内部结构调整的项目不再通过市场进行转让,出现了非挂牌项目宗数有较大增加,挂牌项目宗数减少的趋势。另外,从近几年的企业国有产权新增挂牌项目和成交项目量来看,国有产权交易量并无显著增加,呈平稳趋势。从成交金额上看,由于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宗数额度有增大趋势,弥补了交易宗数下降的趋势,所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额并没有出现下滑趋势,保持了平稳发展。但较之非国有产权的迅速发展,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对缩减是显而易见的。为此,我们必须对产权市场进行再认识和重新定位。
(二)产权市场扩张过度,同质化竞争日趋严重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产权交易需求呈现萎缩趋势,部分地方产权交易所的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甚至出现了零交易,使得产权市场的生存空间面临极大挑战。产权市场的生存压力则反过来倒逼产权交易过度扩张,希望借此最大限度地汇集资源,这种扩张,不仅体现在产权交易主体的转移,也体现在产权交易新领域的开拓。相同的扩张理念,也就造就了高度同质化的业务发展模式,使得产权交易所面临着如何在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困局。
(三)产权市场功能发挥不足,交易市场化程度低
从目前产权交易情况来看,产权市场功能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产权交易所采用竞价方式转让的产权不到10%。很多交易转让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在进场前事先约好,设定“非他莫属”的受让条件,最后到产权市场交易上走过场,以达到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程序,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产权市场信誉和可持续发展。
(四)缺乏统一设立标准,监管主体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各地产权交易所基本上是由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实施监管。很多地方和机构只看到交易所具备很强的盈利能力,忽视了这些交易所存在的风险,也没有考虑这些交易所的业务品种是否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是否违反了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地方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筹办交易所,出现了与20世纪90年代类似的“交易所热”现象,严重阻碍了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 产权市场发展的路径思路
(一)业务再创新
产权市场的创新业务模式是产权市场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之道。近几年,产权市场在服务国有产权交易,确保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前提下,一直尝试着在各个领域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吸引各类资源进入市场,并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给产权市场带来的新机遇,将成功经验复制到其他各个领域,同时,不断在开辟市场化道路上做有益探索和尝试,保持了产权市场的活力。
1.结合国家政策进行业务品种创新
作为产权市场应该有创新业务的意识,要紧密结合国家即将推行的有关政策进行提前布局和创新,如财政部2009年3月17日下发《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政部令第54号),明确规定金融类国有产权转让主要以产权交易机构和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而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通过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进行,并发布产权转让公告,之后按照拍卖等方式进行。但是事实上,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前,金融类国有产权转让就已经在产权市场上先试先行。因此,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来拓展业务品种和范围。如我国将进行事业单位改革,可以考虑以产权市场为依托,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转让纳入产权市场业务范围,为产权市场的发展开拓更多的业务。
2.结合资源优势开拓新业务
产权交易市场要不断进行业务创新,除了产权交易机构现有的基础性业务以外,各个交易机构要依据自身所在区域的优势和资源禀赋开拓新业务,加快发展不良资产处置、外资并购重组等增值业务,不断深化技术交易、私募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新兴交易平台建设,扩大新业务的交易量。促进各类要素流转,推进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司法机关处置的涉诉资产和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推动我国产权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二)与PE协同发展
近几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