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一 基本运行
2010年,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紧紧围绕总体发展思路,不断改进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投融资功能,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共完成交易项目192宗,成交额12.79亿元,增值率达143%,竞价率达59%。
(一)以“依法合规”为前提,打造了国有产权流转阳光平台
一是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抓好“四项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各项业务开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交易规范,操作透明。二是我们重新梳理了整个交易流程,编制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形成了1个交易规则,9个操作细则,3个实施办法。
(二)以“咨询策划”为手段,大力发展增值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市场的服务职能,我们采取了“服务窗口前移”的办法,专门设立了咨询部门,负责开展咨询策划增值服务,包括帮助企业策划改制方案、融资方案、担任法律顾问等,乃至在产权交易的全过程为交易企业提供咨询策划服务。走访了省工信委、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市旅游局、松北区政府等多个部门,争取提供咨询服务。
二 业务拓展
(一)以“市场运作”为重点,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为突出市场功能,实现市场专业化服务,我们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所。纪检监察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包括行政事业资产等在内5大类公共资源列入市场化配置范围。现已处置多宗行政事业资产,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哈市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公开拍卖已启动,已召开拍卖会两场,成交额338万元,增值83万元,增值率达33%,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二)以“创新发展”为抓手,拓宽了产权市场服务领域
针对国有产权交易业务逐渐减少的趋势、全国市场创新不断的形势,我们积极拓宽业务范围,推动包括金融资产、保险采购、央企资产、文化产权、技术产权等在内的各类资产进场交易。一是省财政厅已选择中心为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指定交易机构,并承担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现已处置金融企业股权、实物资产达2.24亿元。二是在哈尔滨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下,目前已经为15户国企选择了财产保险机构,为企业降低了投保费用,节约了运营成本。三是积极联系哈电集团、国家电网等央企,处置央企资产5宗,成交额达9600万元。同时,积极探索文化产权交易和技术产权交易业务。
(三)以“股权托管”为载体,推进了区域基础性资本市场建设
2010年我们正式开展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为企业提供股权流转融资服务。目前已经完成了103户企业股权托管,托管资产额达114亿元;建立了包括50户企业的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完成了2户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项目,融资额达1.1亿元;有6户企业初步通过了天津股交所上市审核。
(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增强了市场服务功能
为增强市场服务功能,以“信息化”推动“市场化”,全面推动市场运作和电子商务有机结合。一是与北京等交易机构共同出资搭建了“金马甲”网络报价平台,可以实现所有交易在线动态报价、网络竞价,有效避免了相互串通、恶意竞买等现象。目前已经优选了31个项目通过“金马甲”处置,10个项目通过其面向全国发布公告。二是为实现全省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抽调专人负责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在网站栏目设置、功能设计、服务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都做了较大调整,形成了11个栏目、3个新闻模块、9个项目发布模块。目前已经顺利与上海联交所对接,实现了两地项目信息同步挂牌;同时嵌入了金马甲网络报价模块。三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完成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产权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发布、买方选定、交易方式选择、交易结果等4个关键节点信息以及拍卖、招标、网络竞价现场的音频、视频全部实现在线直播、电子监察。
(五)以“对外联合”为桥梁,扩大了市场辐射面
紧紧围绕“大产权、大市场”的理念,积极加强与上海、北京等中心城市交易机构的合作,使黑龙江省产权市场直接面向国际化平台。我们与上海合作开展了环境能源、技术产权、文化产权和央企产权等交易业务,目前已经完成了世博会黑龙江馆的碳中和项目,工业资产经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