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一 基本运行
2010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省发改委党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学习贯彻省委关于产权交易领域整改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努力开拓股权登记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做好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筹备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签约成交202宗,竞价成交111宗,竞价率达55%,比2009年增长8个百分点;交易金额达27.7亿元,比2009年增加8.02亿元,增长40.75%。新增托管企业26家,比2009年增加21家,增长420%;股权质押融资金额36.67亿元,比2009年增加21.35亿元,增长139%。
二 业务拓展
(一)统一产权市场建设措施得力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根据《整改工作通知》,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办事处业务水平,巩固“五统一”产权市场建设成果。
一是通过调研完善市场机制。在年初召开办事处主任会议的基础上,所领导带领部门领导走访了上饶、景德镇、九江等8家办事处,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和办事处的意见。在7月召开的上饶市产权交易工作会议上,所领导与省国资委产权处、上饶市监察局、上饶市工商局、弋阳县等有关领导一道,就全国产权市场发展趋势、全省统一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会员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共识。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办事处业务水平。所领导多次带领部门领导到宜丰,帮助宜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顺利完成宜丰县自来水公司改制重组和产权转让;交易部通过现场办公,指导抚州办事处解决原抚州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转让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受到抚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
2010年,各办事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各办事处共计成交产权交易项目121宗,占全所交易项目的60.2%,比2009年增长3.64个百分点。
(二)国有产权交易大幅增长
2010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作为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选定的国资交易机构,全面执行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全年签约成交金额达27.7亿元,比2009年增加8.02亿元,增长40.75%。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加强自律管理,确保市场规范有序。
二是及时受理转让申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坚持对涉及转让标的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以及竞价方式的选择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对符合转让要求的项目,及时予以受理登记。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2010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56宗股权类(含整体产权)项目信息录入监测系统,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四是做好受让意向登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坚持在信息公告期限内,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在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后,确认受让方资格,并认真做好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管理。
五是试点资金进场结算。2010年6月29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颁发了《关于产权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的通知》。8月1日至年底,进场结算5宗,结算金额2234.13万元,做到了结算账户专户专用,资金进出手续齐全,客户资金划转安全及时。
六是努力提高竞价水平。2010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配合省国资委,引导交易代理机构充分发动市场,提高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竞价率。全年成交产权交易项目202宗,其中竞价111宗,竞价率达到55%,比年初定的48%的目标高了6个百分点,增值额2.8亿元,增值率达13.2%。
(三)股权托管平台业务长足发展
2010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进一步贯彻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颁发的《江西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坚持在规范中创新,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股权质押融资登记业务中,认真做好五项程序化工作。一是股权托管登记基础工作;二是出具《股权质押告知函》;三是办理冻结手续,做好出质股权保全工作;四是规范办好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手续;五是发挥平台作用,为股权质押融资提供市场价值评价、动态跟踪监测和股权交易变现等配套服务。
二是注重创新服务。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开拓股权质押融资登记业务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