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
从本书前面介绍的公地制度的基本情况就可以推知,这一制度包含的政治、经济、伦理内容实在太丰富,与后来英国社会价值观变化有太鲜明的对比,而它的解体又是在巨大剧烈的社会震荡中发生的,所以,人们绝不可能忘记它、无视它;反之,一定要研究它、评价它。对它的评价,以及评价的变化,折射出一个时代的价值观。所以,我们很有必要了解几百年以来对它最基本的评价。
第一节 西方的否定性评价
对公地制度的批评是17世纪以来英国舆论界的一个重要话题,就像捍卫、肯定公地制度是一个重要话题一样。实际上,这个话题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束。这里介绍近代早期一些基本的看法。
17世纪到18世纪,在英国有一种广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穷人懒惰,而公地制度则助长了他们的懒惰恶习。18世纪后期有人用厌恶的口气说:在荒地和公共地面积很大的地方,我曾经发现茅舍农们极为堕落,毫无价值,习惯于脆弱而懒惰的生存方式。[1]
批评公地制度的人长期持有的一个看法是,公地制度是低效率的,它只能够适应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环境,而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环境。18世纪的许多人都批评公地制度的低效率和浪费。[2]公地制度研究专家格雷戈里·克拉克(Gregory Clark)指出,18世纪英国圈地的经验,让整个欧洲的农业改革者们相信,公地制度是低效的。[3]甚至连充分肯定公地制度的专家乔治·W.格兰山姆(George W. Grantham)也认为公地制度下合作耕种放牧方式的好处,也只有在那些不看重经济效益的地方才更加能够体现出来。[4]也就是说,在一个追求效率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它是没有优点的。他发现,经济统计分析表明,市场越发达,城市工业越发达的地区,公共农业制度就被侵蚀得越厉害。反之,公地制度则保留越久。[5]还有其他高度肯定公地制度在历史上的合理性的专家,也持相同看法。比如,欧文(C. S. Orwin)说,当现代市场发达起来后,公地制度就不适应了。[6]耶灵(J.A.Yelling)说,当市场发展,人民可以用别的方法保障利益时,则公地组织的效用就失去了。圈地是由于市场的发展和生产的专业化而导致的。当粮食和牲畜的生产不再处于同等重要地位时,公地制度就不再重要了。[7]达尔曼发现,肯特郡由于受伦敦市场的影响,专门种粮食,因此,它从来就没有发展出公地制度来。麦克洛斯基发现,英国中部地区的土地属于黏土,比东部地区的沙土更加依赖好的气候条件,也就是说,是靠天吃饭的。因此,这里的公地制度持续更长,圈地的速度更慢。而东南和沿海农民,由于其所在地区的沙质土地更有利于适应高效率的市场,因此,他们更早地开始圈地。[8]
有人从财产权利甚至个人自由的角度对公地制度进行批评。18世纪后期,英国高涨的圈地运动对欧洲各国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很快成为一种泛欧洲运动。欧洲大陆的农业专家们和地主们多从合理的财产权利角度赞成英国的圈地,而认为自己国家公地制度下的土地制度是“野蛮的条件”(“barbarous conditions”)、“原始的习惯”(“primitive customs”)。所以,欧洲大陆的政府都命令,公地制度必须废除。[9]麦克洛斯基指出,对于圈地,历史学家们都从公正、正义的道德角度去批评,而忽视了一个事实,即私人财产权利是经济增长的前提,而圈地就是典型的确立私人财产权利的案例。[10]他的意思是,要从确立私人财产权利的角度来肯定圈地的价值。法国在1791年9月通过了有关农村的立法。其前言宣布,法国的土地应该如同法国的人民一样自由。法令规定废除所有对于农户们选择庄稼、牲畜和生产技术等方面的非契约性限制。不同村庄之间习惯性的互相享有的公共地权利也被废除。公共放牧地未予废止,但是,明令禁止非契约性的新公共地的创造。给予每位地主(proprietor)围圈其土地的权利,不过同时允许公地共同体保留传统习惯。[11]
认为公地制度阻碍农业进步,也是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前面提到的高度肯定公地制度的欧文夫妇就介绍了别人这样一种反对公地制度的观点:“公地制度是在农业进步道路上顽固而陈腐的障碍。”[12]而最能够说明问题的是,肯定公地制度的人他们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制度的核心是要求村庄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严格地凝聚在一起。”“正是这种严格性使得这一制度在新庄稼和产出更高的方法出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