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3月 |
外商直接投资(FDI)作为资本存量、知识和技术的综合体对一国或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即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转移所有或部分生产要素到国外的服务业,从而为国外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国际交易方式,服务的特性决定了服务业FDI成为服务跨国交易的最重要形式。
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可分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两个方面:一方面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可通过资本、技术等“一揽子”生产要素的流入,改变东道国的投资结构,进而直接促进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另一方面因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而带来的经济增长效应使得东道国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改变了东道国的消费结构,或者对当地企业形成竞争与示范双重效应,从而间接促进了东道国投资结构优化。但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的效应有赖于两个要素:一是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二是当地企业的特征和政府政策是否有助于使东道国的生产资源经由外资企业而被纳入跨国公司的国际化生产体系。
从三次产业结构演进轨迹看,广州市已进入服务业为主导的发展进程,第三产业比重虽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停滞,但总体上呈阶梯式上升,并最终在“十五”期间稳定超越第二产业而占据主体地位。[1]但服务业内部结构仍以传统服务业为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已难以满足制造业升级转型和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利用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升级效应,促进广州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无疑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一 广州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特征分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就在广州区域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长期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倚重制造业而偏离服务业,导致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缓慢,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广州第三产业国有、民营、外资的资本构成大致是50∶40∶10。总体上,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呈现如下特征。
(一)服务业利用外资总量持续增长,但增长波动幅度较大
据官方公布资料,1980年,广州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为1287万美元,1990年达到4076万美元,增加了2.16倍;2000年达到158889万美元,比1990年增加了37.98倍。此后,年际波动较大,2005年为88096万美元,2006年上升为111902万美元,增长了27%,增长率波动趋势见图1。
图1 1985~2005年广州市服务业增长率与服务业FDI增长率
总体上,广州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虽然在规模上趋于上升趋势,但在2000年以前,年际波动幅度较大,加入WTO后,随着服务业市场的逐步开放,服务业引资步伐逐步加快,年际波动幅度有明显减小态势。
(二)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行业偏向度高,导致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服务业FDI主要集中于房地产业和传统服务业,在金融保险、文化教育和研究开发领域投资较少,新兴服务业如信息服务及各种专用性服务业等知识密集性行业则基本没有投资。1979~1999年,实际利用外资在第三产业各主要行业的分布为:房地产业占69.26%、批发零售餐饮业占4.57%、交通运输及邮电业占3.98%、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占0.40%。外资的结构性倾斜带动了广州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快速增长,但却出现了第三产业的徘徊状态,制约了产业结构高度化成长,产业融合度仍然较低,特别是信息产业存在“软件”相对硬而“硬件”相对软的缺陷。这种区位环境非常不利于持续地引进外资。
2000年以来,尽管房地产业仍然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行业,但已和社会服务业一样显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而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则趋于稳步上升,说明随着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以及国内对服务需求的变动,使得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结构也出现同步调整的趋势(见表1)。
表1 2000~2006年广州服务业FDI构成表
(三)服务业利用外资具有较为显著的地理集中性
广州引资来源显著集中于港澳台地区,但FDI的来源地逐渐呈多元化态势。据统计资料分析,广州1979~1999年实际利用外资在国家(地区)间的分布比重依次为:港澳台地区及新加坡占74.06%,其中香港为63.3%;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和加拿大等国占21.5%;其他国家占4.44%。2003年来源结构依次为:港澳台地区及新加坡占64.4%,其中香港为60.3%;美国、日本、英国、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