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各级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依法行政的实践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果。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在依法行政的能力上仍存在诸多不适应之处。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2016年8月,甘肃省社会科学院舆情课题组对党政干部进行了专题调查,旨在了解和研究党政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党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 被访者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在甘肃省委党校和甘肃省行政学院参加培训的全省14个市(州)的党政干部,包括厅局级、县处级和科级及以下三个行政级别。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88份,回收有效问卷187份。
被访者中男性144人,占比77.01%,女性43人,占比22.99%;从年龄看,185个有效数据中20~30岁的4人,占比2.16%,31~40岁的共38人,占比20.54%,41~50岁的共84人,占比45.41%,50岁以上的59人,占比31.89%。从文化程度看,大专文化14人,占比7.49%,大学本科122人,占比65.24%,硕士45人,占比24.06%,博士6人,占比3.21%。从参加党派情况看,186份有效问卷中有中共党员172人,占比92.47%,无党派10人,占比5.38%,民主党派4人,占比2.15%。从行政职务看,厅局级干部27人,占比14.44%,县处级干部101人,占比54.01%,科级及以下59人,占比31.55%。从民族看,186份有效问卷中有汉族干部155人,占比83.33%,回族干部4人,占比2.15%,藏族干部21人,占比11.29%,满族干部1人,占比0.54%,其他民族干部5人,占比2.69%。
二 问卷统计与分析
(一)党政干部对依法行政的了解渠道和程度
1.了解渠道
在可多选的六个答案中,通过上级文件和规定了解依法行政的占比最大,通过定期培训了解的比例最低(见表1)。
表1 党政干部了解依法行政的渠道
从年龄看,20~30岁的党政干部主要通过所在单位了解依法行政,没有参加过定期培训,其他年龄段则是年龄越大参加定期培训的比例越高,但最高未超过40.68%。从职务看,厅局级干部通过文件和单位组织了解依法行政的比例都在七成左右,县处级比例接近八成,科级及以下为五成。厅局级干部通过电视网络了解的比例明显低于县处级和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干部,约为他们的一半。三个行政级别中通过自学了解依法行政的比例非常接近,都在45%左右。
2.党政干部对了解依法行政内容的自我认知
在187份有效问卷中,有8.56%的干部表示非常了解依法行政的含义和要求,有34.76%的干部表示比较了解,有31.55%的干部表示了解,有24.60%的干部表示了解一些,有0.53%的干部表示不了解。厅局级干部中表示比较了解和了解的有22人,有5人表示了解一点。县处级干部中表示非常了解的有10人,比较了解的有35人,了解的有33人,表示了解一点的有2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中表示非常了解的有6人,比较了解的有19人,表示了解的有15人,表示了解一点的有18人,表示不了解的有1人。总体来看,非常了解、比较了解和了解的被访者中,厅局级干部占总数的比例最高(81.48%),县处级和科级及以下分别为本级别人数的77.23%、67.80%,行政职务越高,表示了解依法行政含义和内容的比例越高。
(二)党政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
1.对法律目的和权力的认识
有175人回答了对法律目的的认识,其中106人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有19人认为是惩罚违法犯罪,有17人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有4人认为是政府管理的工具,有29人认为法律的目的是调整社会秩序(见图1)。
图1 党政干部对法律目的不同认识的比例
从文化程度看,硕士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党政干部选择“保护公民权利”的比例均高于六成,博士文化程度的选择比例为50%,大专文化程度的被访者选择“政府管理的工具”的比例高于其他被访者,为16.67%,博士程度无人选择该项,硕士选择“调整社会秩序”的比例最高,为25%,博士无人选择该项。从被访者所在的党派看,选择“保护公民权利”的被访者中,中共党员和无党派被访者都超过六成,但民主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