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多年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特别是2013年以来,海西州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的战略目标,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一 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四个常态化”模式,保障创建基础
1.创建机制常态化
制定《海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创建先进州纳入全州“2467”总体发展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3578”创建思路;制定《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推进方案》及8个子方案和12项先进州测评指标,形成“1+8+12”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实施细则》,建立海西州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十大长效机制,使创建机制常态化。
2.创建工作常态化
制定出台《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达标验收测评标准》和《海西州创建工作达标验收路线图》,建立“一把手”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地区、部门主要工程来推动,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励办法和监督检查机制,出台《海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规定》,使创建工作常态化。
3.创建平台常态化
制定《海西州关于推进创建工作“九进”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基层创建活动,将评选“五星级文明户”“乡村好青年”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社区开展“五进社区”,乡镇开展“七带头”,机关开展“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做表率”,学校开展“七进校园”,企业开展“四个平台”,军营开展“六联建”等活动,激发基层活力,使创建平台常态化。
4.创建合力常态化
发挥区位优势与甘肃阿克塞县、新疆若羌县等毗邻地区签订《毗邻地区宗教事务公共合作协议》,全方位合作,力求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组织优势,整合党建、扶贫等工作,积极开展机关单位与村社、乡镇街道联创,军地联建,企地共建,机关与村社联建等一系列联建联创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激励和动员党外人士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使创建合力常态化。
(二)探索“五个关键”方法,丰富创建路径
1.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改善民生是关键
把扶贫攻坚摆在改善民生的首要位置,不断提高民生支出的比例,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扶贫人口,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依托整村推进项目,重点扶持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不断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易地搬迁,改善贫困农牧民居住条件;制定《海西州撬动金融支持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发放各类金融扶贫资金,举办各类扶贫培训。
2.尊重群众主体,动员全民参与是关键
坚持干部下沉一级抓创建工作制度,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创建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事往基层办,扎实开展好先进州创建工作,以基层各族群众为主体,积极开展“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活动,增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3.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大局是关键
将全州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党建等领域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与创建工作高度融合,制订了诸多具有海西特色的创新改革举措,推进简政放权与职能转变,稳步推进户籍制度、医药卫生、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指导方针,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工业园区与城乡联动、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力求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相协调、相促进。
4.创新创建形式,拓展创建内涵是关键
各地区组织创建工作骨干赴各地考察,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敢于突破,不断探寻更加适合的思路、载体和形式,结合海西驻军部队多、非公经济体量大等特点优势,注重抓好军警部队和非公经济领域的创建工作,在各行业开展创建工作“互观互检”现场观摩会、点评会等活动,形成各地区、各部门竞相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