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第一节 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自由化趋势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际直接投资或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投资者将资本用于他国的生产或经营,并掌握一定经营控制权的投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国(地区)的居民实体(对外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国的企业(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企业或国外分支机构)中建立长期关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这种控制可能通过在他国(地区)新设企业,也称为绿地投资,或者通过并购改变他国(地区)现有企业的所有权。[1]对外直接投资的种类可以分为内向对外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外向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二者分别导致直接投资的输入及输出。而本文所涉及的对外投资流向则是指从美国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的流动方向,因而属于外向对外直接投资。
所谓投资自由化主要包括减轻或者消除市场扭曲的影响,提高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加强对市场的监督以保障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等内容。就美国而言,其对外直接投资自由化既有全球范围内投资自由化的原因,也受到其国内法律政策的影响。美国作为投资自由化的先行者之一,本身就是影响全球范围内投资自由化趋势的重要力量。因此,也可以说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依赖,促进了其对外投资趋势的自由化。
一 影响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的国际背景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贸易、投资、技术迅猛发展,投资自由化趋势逐步加强。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使得国际分工不断地细化,资本市场不断成熟,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日益频繁,国际投资在此基础之上不断自由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做出的《2010年世界投资报告》,总的来说,当前投资政策趋势的特点是进一步实行外国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2]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自由化对于对外直接投资流向的影响主要在于减少投资外流的障碍,使得美国对外的直接投资更加自由地流动,投资的自由化能够促使资本流向能够使其效益最大化的国家、地区和各个部门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从限制外商直接投资向欢迎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转变。东欧剧变后,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也向国际资本敞开了大门。[3]20世纪末以来,不管是在国际立法层面上还是国内立法层面上,发展中国家都积极融入到投资自由化浪潮中。
对于美国而言,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国际收支逆差加剧,美国政府一度限制资本的外流:1963年征收利息平衡税;1965年对资本外流采取自动限制办法;之后提出《1972年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法》等。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日趋自由化。因此,可以说全球化以及全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自由化,是美国对外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原因和背景。一方面,对于美国来说,对外直接投资不仅仅关系到私人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本国的国家利益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对外投资自由化的趋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融入,使得原本区域范围内和有限领域内的,如北美地区和欧盟地区的投资自由化扩展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样一来,美国的对外资本流动方向就不再主要局限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某些特定行业和领域,而是能够更加快速方便地流向能够产生资本效益的地区和部门。
二 影响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的国内背景
对于美国国内而言,美国政府对对外投资的发展也极为重视。对美国投资者来说,在国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外国市场,保证原材料或资源的供应,利用外国廉价劳动力,保持其国际竞争实力,获取高额利润。而私人海外投资对本国也具有积极作用:巨额海外利润回流有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的国际收支平衡;开拓国外市场,利用国外的原材料和资源有助于带动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海外投资还有助于发挥本国的经济和技术优势,维护和加强其国际竞争地位。[4]
面对全球化的浪潮和新经济的兴起,如何保持和占领国际市场乃至对外投资市场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是美国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克林顿在1999年总统经济报告中提出:“创新对美国经济的长期业绩十分重要,任何干扰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