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一 广州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的背景
2008年12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审时度势、着眼全局,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上、在珠三角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批准实施的非常重要的规划文件。该《规划纲要》是广东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深入推进科学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推动珠三角地区进一步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刻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该《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广州市要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地位。对于珠三角地区的龙头广州市而言,“国家中心城市”的新提法不仅仅昭示了一个新的开端,也意味着一场重大的转折——广州将承担更多的国家责任,更多地代表国家傲立于世界城市之林。正是在此背景下,广州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
(一)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应有之义
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是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集中体现,而影响力、辐射力又主要靠商贸流通业来体现。广州提出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和世界文化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是正确的战略选择,是经过广州市多年实践与思考得出的一条豁然开朗之路,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注重民生、建设幸福广州的理念。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其近代和现代的发展、当今的转型发展,以及永续的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商贸流通业,商贸流通业是现代服务业最重要的内容。广州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中心城市、成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就不能忽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与繁荣,否则难以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与影响作用。北京、上海等城市较早明确了将商贸流通业作为本市经济的支柱产业,2011年初,广州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推进国际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商贸流通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
(二)广州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广州作为一个开始跨入后工业社会的现代化城市,不能继续扮演制造中心的角色,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比例应该达到60%~70%。[1]实际上,像纽约、伦敦、法兰克福、苏黎世、东京、中国香港、新加坡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服务业的比例更高。广州市经济结构必须呈现“321”格局,即以第三产业为主,商贸流通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商贸流通业发展与扩大内需息息相关,世界平均消费率约为77%,而广州市消费率约为53%,远低于世界水平。商贸流通业的大发展,必定会强有力地推动消费,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激发新的活力。
(三)广州已经具备成为国际商贸中心城市的雄厚基础
经济实力强大,服务业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2010年,广州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604.48亿元,成为我国内地继上海、北京之后迈入经济总量“万亿元俱乐部”的第三大城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872.65亿元、3263.57亿元,在全国前十大城市中分别居于第一位和第七位。产业发展实现“四个超60%”,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0%,居全国大城市第二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广州不断壮大的经济实力、逐步优化的经济结构,以及更加扩大的开放程度,成为推进商贸中心城市建设的基础与保障。
广州市服务业结构逐步优化,呈现合理格局。市物流业中拥有国家A级资质的物流企业总量居全国第二,广州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200万标箱,居全球第七,以英国乐购华南区总部等为代表的世界500强服务业项目相继落户广州。广州市会展业以“广交会”更名转型为契机,向多层次、高端化方向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广州市批零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信息服务业之间的比例关系逐步适应构建国际商贸中心城市的需要。
厚重的商业传统和雄厚的商业基础。从2226年前任嚣筑城,到明代广州成为近代意义的城市,到改革开放以后成为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明确定位于国家中心城市,从古至今其发展始终离不开商贸流通业,是岭南久负盛名的商都,有千年商都之称。改革开放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