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12月 |
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历经30年发展,已经到达一个新的历史节点。在思考经济特区今后的发展路向时,必须超越单纯的“经济”特区观,从政治的角度来理解经济特区的产生、功能与意义,开发经济特区的政治功能,推动中国政治发展,从而使之继续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式的探索完善。
一 经济特区是中国政治变革的产物,经济特区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政治效应
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国共产党试图依靠“阶级斗争”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政地位。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执政地位面临现实危机的形势下,邓小平同志深刻认识到,如果“不搞现代化,科学技术水平不提高,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国家的实力得不到加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不到改善,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就不能充分巩固,我们的国家安全就没有可靠的保障”。“外国人议论中国人究竟能够忍耐多久,我们要注意这个话。”[1]“经济决定政治”——基于这一认识,他明确指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在这一执政思路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也开始由“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因此,没有政治路线和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就没有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就没有经济特区。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决定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政治发展转型的重要产物。
另一方面,经济特区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重要的政治效应,深圳等经济特区一直在政治体制的不同层面进行积极探索,为中国政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以深圳为例,短短30年间,她由昔日的一个边陲小镇迅速发展成为一座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不仅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史上的罕见奇迹,为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而且产生了重要的政治效应,促进了中国政治治理的转型。
一是提高了党执政的合法性。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有效性的重要证明。江泽民曾盛赞“深圳及其他经济特区的发展变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带来的伟大成就的一个生动反映,是我国二十多年来实现历史性变革一个很好缩影,也是对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一个有力印证”。经济特区取得的经济成就,不仅是新时期党的政治路线正确性的有力明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性的有力明证,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及执政合法性的有力明证。
二是促进了地方政府的转型。作为市场经济先行先试地区,经济特区需要不断突破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需要对原有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突破,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拓展空间。事实也是如此。例如,深圳特区成立以来进行了近十次大规模的政府改革,局部环节和部分领域的政府改革也一直未有间断,无论是行政监察机构的设立、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精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行政三分制”的设想、国家公务员分类管理探索,还是新一轮“大部门制”改革,深圳一直引领中国地方行政改革的潮流。[2]这些改革探索涉及政府职能、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运行机制、行政理念等不同层面,直接或间接推动了中国地方政府不断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从人治向法治、从管制向服务、从封闭向透明的转型。
三是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例如,深圳蛇口工业区早在1983~1986年就进行了全体职工通过票决来测评、选举,乃至直接竞选领导班子的“民主试验”。[3]这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当时境外媒体形容这场直选试验是“一股新的历史巨浪,它正在勇猛地拍打和冲击着原有政治体制的孤岛”。[4]1999年初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又曾进行了有竞争性的“三轮两票”制镇长选举方式改革探索,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并被认为是当时“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最新突破”。而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也在中国地方政府中罕见地两次尝试为地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次是在2000年,由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