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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封闭到开放 中国基金会的“散财之道”

    作者:徐宇珊 XuYushan 出版时间:2010年04月
    摘要:

    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中国基金会的“散财之道”,即中国基金会是如何花钱的,花钱的方式正在发生哪些变化。归纳总结诸多国内基金会的散财方式,根据公益项目实施机构的范围以及基金会确定项目实施机构的方式,将中国基金会的“散财之道”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类型。封闭式散财的特点是封闭性与垄断性,指令性与行政性,低成本与低费用。

    这种散财方式运作方便、实施迅速,可降低基金会的行政运作成本,提高公益财富的使用效率,但可能侵蚀基金会的社会性和民间性,模糊基金会与政府的行为边界。开放式散财的特点是开放性、透明性、竞争性和选择性,可使社会公益资金真正进入公民社会部门,在社会中高效运转起来。伴随着民间组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基金会的散财方式正在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表现为项目实施机构的扩大和公开竞争机制的引入。开放式散财将促进我国基金会担当起第三部门支持性机构的重任,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引擎!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how Chinese foundations distribute donations,i.e. the ways in which they spend their money and how those ways are changing. Reviewing the practices of numerous domestic foundations,this paper identifies two methods of distribution based on the fields in which recipient organizations work and their methods of selecting those organizations. These methods are referred to as“closed”and“open”. The“closed way”tends to be,monopolized,mandated from the top-down,bureaucratic,low-cost,and donates small amounts. While simple and fast,qualities which help to reduce administrative costs and increase the usage rates of wealth,these“closed way”,qualities may also corrod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foundations and blur the boundary between governments and foundations. The“open way”tends to be transparent,competitive and optional. This method of distribution allows donations truly to enter the civil society sector and become highly productive in society. As civil organizations continue to develop,foundations in China are shifting their methods of distribution from“closed”to“open”,a change accompanied by the growth of operating partners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competitive mechanisms. The“open way”trend will develop foundations’capacity a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s in the third sector and help them become engines of civil society in China.

    一 引言

    资中筠教授曾将美国基金会的功能传神地概括为“散财之道”,在一定程度上美国基金会的确是富豪们为多余的财富找到的合理归宿,通过建立基金会,富人们完成了“散财”行为。笔者将借鉴资教授的这一提法,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所不同,本文将要讨论的是基金会如何“散财”,即基金会是怎样花钱的。

    基金会如何花钱以实现组织的公益宗旨?是通过基金会自己的人员完成,还是把钱交给其他机构完成呢?美国1969年税收改革法要求基金会根据资金使用方式进行明确分类,将美国基金会明确地划分为资助型基金会和运作型基金会,各基金会必须在两者中选择其一作为组织定位。资助型基金会是捐赠资金给其他个人或非营利组织去做项目;运作型基金会是按照既定宗旨由自己运作项目,本身有点类似于研究所,享受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不必交财产营利税,没有每年必须支出的定额。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基金会由谁花钱这一问题类似于科斯[1]和威廉姆森[2]提到的企业交易成本问题,即如何确定一种资源的配置,究竟是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还是在企业内部完成。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第一次提出并分析了企业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指出市场与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且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手段。在市场上,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价格机制的建立与使用均需要付出搜寻费用、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的费用,以及监督合同执行的费用等交易成本。在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内部的科层制度和权威关系来进行的,企业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企业可以消除搜寻成本,并极大地减少后两种成本。但由于企业内部存在行政管理成本或协调成本,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这类成本就会上升。企业规模最终会扩张到这一点上,即减少的边际市场交易成本与增加的边际企业管理成本相等,这一点就是企业组织的边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视角提出了组织的效率边界,如果一项交易活动由组织完成更有效率,则应该纳入组织边界之内;反之,如果这项交易由市场来组织更有效率,则应该置于组织边界之外,由市场来进行组织。组织边界的设定原则就是要使得交易管理成本达到最小(比较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资源配置最有效率。

    用交易成本的观点来看基金会的“散财之道”,则基金会自己运作项目以实现公益宗旨的行为类似于在企业内部完成资源配置,基金会资助其他人或机构来完成公益项目的行为类似于借助市场手段的外包型资源配置方式。世界宣明会[3]属于典型的自我运作型慈善组织,所有项目均由宣明会的工作人员驻项目点统筹、执行及监督。它将负责在发展中国家实施项目的“国家办”划分为若干区域办,负责制定政策、指导培训、审计监督。各区域办下分管若干基层项目点,项目点办公室是宣明会最基层的执行机构。若干密集的项目点办公室则设立一个区域督导。从区域办到督导,再到项目点办公室的负责人,均由宣明会国家办直接进行考核与任命,向宣明会区域级办事处和国家级办事处负责,项目点办公室的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从当地招聘的全职人员,由宣明会支付薪酬。这样一套宣明会组织内部完整的自上而下的公益项目执行体系,可确保项目质量和善款有效使用,但势必大大增加行政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而福特基金会则是典型的资助型基金会,它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具体的兴趣领域和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均可提出申请并有望获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资助型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的多样化的项目申请文本,需要付出搜寻成本、签约费用及监督合同执行的费用等等。

    运作与资助两种不同的方式在成本效率方面各有所长,究竟哪一种方式适合中国基金会呢。事实上,以运作型和资助型划分中国基金会的类型比较困难且并不适用,因为中国基金会在实施公益项目的过程中兼有运作和资助两种方式,且相互融合渗透。20世纪末成立的以公募为主的基金会与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后成立的一些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不能简单地采用资助或运作的二分法来讨论中国基金会的“散财之道”。本文根据甄选公益项目实施机构的范围以及基金会确定项目实施机构的方式将中国基金会[4]的“散财之道”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类型。

    二 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