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7月 |
进入21世纪,农民工“市民化”、融入城市的社会问题渐渐成为研究和讨论的焦点,而之前却鲜有这样的研究(王春光,2001;刘怀廉,2004;简新华,2008)。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变化呢?我们认为,农民工群体自身的变化和国家社会政策的调整是两大关键性催化剂:一方面,农民工这个群体本身发生了一些质的变化,比如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出现,农民工内部发生一定的分化,有更多的农民工希望在城市获得市民权;另一方面,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政策从过去的控制转向一定程度的接纳和肯定,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宽松的政策环境。但是,社会政策和制度的变革无法满足农民工“市民化”的要求,由此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其中一些矛盾趋于激化,乃至于因“孙志刚事件”而达到“高潮”。这就使研究者们开始思考、研究农民工怎样才能融入城市社会、实现“市民化”等问题。
一 农民工群体的整体变迁
农民工还有其他一些称呼,诸如“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盲流”、“暂住人口”等。这些叫法充分地说明了这个群体介于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农业与非农之间,没有获得城市的完全接纳。这反映了整个社会尤其是城市社会从未将农民工视为理所当然的新移民,而只是将他们当作城市社会的暂住者。在过去的30年时间里,他们一直处于流动状态,但不可回避的是,在流动的实践中,他们渐渐地表现出移民的意愿和行为,也有少数人实现了移民。从这个角度看,过去30年是农民工从流动开始向移民转变的阶段。
从中国社会政策层面来看,移民有着特定的含义,指经国家政策允许而永久改变居住地乃至身份的那些人。长期以来,中国最大的移民群体是水库移民,过去60年累计多达4000多万人,仅三峡水库建设导致的水库移民就高达120万人以上;还有一些异地扶贫移民和其他建设工程带来的永久改变居住地的移民;等等。在中国的社会政策中,移民是经过政府同意和支持而实现永久变更居住地的那些人,而农民工则是没有获得政府同意其永久变更居住地的那些人。农民工进城务工,不是政府意义上的移民,而仅仅是为了就业赚钱临时改变居住地的一群人。对他们在过去30年的经历的回顾可以详细地证明这一点。
在当代中国,农民工群体至少经历了这样的演变:从过去的“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从“第一代”到“新生代”和“第二代”,从“暂住”到“常住”或“居住”的转变,显示出他们从“流动”到“迁移”的移民意愿,彰显了农民工的“事实城市化”、“事实市民化”步伐和进程。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苏南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就出现了一个被张雨林教授称之为“农民工”的群体,他们就地参与企业工作,实现了“离土不离乡”的非农化转变。但是广大农村地区没有像苏南那样有发达的乡镇企业,因此没法满足农村广大劳动力的非农化要求。农村改革释放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有待转移,特别是沿海以苏南、珠三角等地区为代表的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蓬勃发展,造成当地劳动力的短缺,对其他地方的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因此,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的“离土又离乡”现象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并成为主要现象。
刚开始,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的异地转移目标是沿海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发达的农村地区,如苏南地区、珠三角地区、温州地区、杭嘉湖地区和福建晋江地区等地,后来才有大量农民工转向城市,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转向城市寻找就业的农民工开始超过去发达农村地区寻找就业的人数。“一半以上的外出者在中等以上城市就业(其中1/4以上在省会城市就业),近1/4在县级城市就业,另外1/4在建制镇或乡村就业。”[1](白南生、宋洪远,2002)200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表明,离土进城的农民工成为主体。这自然会带来“市民化”问题。
一开始大多数农民工没有想到要“市民化”、城市化,都是想找个工作赚点钱而已,但是,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及以后的年轻农民加入到农民工行列,一个新生代的农民工群体[2]横空出世,加上一批在城市出生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孩子成长起来,城市化问题就显得越来越突出。由此可见,在过去的30年中,农民工群体自身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从第一代农民工向新生代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