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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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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韩非传统安全的合作与展望

    作者:魏志江 张旻彦 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摘要:中韩非传统安全合作始于1992年8月中韩建交以后。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成为中韩两国共同的安全利益。中韩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基本途径主要是采用中韩双边合作和中、日、韩三国合作以及与东北亚其他国家进行多边安全合作方式,并努力构建有关东北亚地区的非传统安全合作机制。

    中韩非传统安全合作始于两国建交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成为中韩两国共同的安全利益。此外,还通过中、日、韩三国卫生部长会议,共同推动在传染病和重大慢性疾病、食品安全和传统医药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韩在非传统安全合作上的主要表现在:(1)金融安全合作;(2)能源合作;(3)生态环境保护;(4)海洋开发和保护;(5)应对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中韩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卫生疾控方面的合作等。此外,中韩两国在反洗钱、反对恐怖主义、非法移民、跨国境犯罪、节能减排和气候变化等方面,也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由于非传统安全合作的“外溢”效应,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开中韩传统安全因素的牵制,所以它能成为突破中韩安全合作相对滞后的有效手段。虽然,中韩非传统安全合作进程仍然会受制于传统安全观,但随着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扩展和深入,通过多层次的“双赢博弈”,并建立中韩相互的战略信赖,有助于形成中韩两国具有地区认同和归属意识的新安全观。因此,非传统安全合作,已经日益成为中韩两国确保其地缘经济、政治、能源、生态等安全利益、建立双方战略互信、实现共同利益扩展乃至建立东北亚多边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手段。

    一 中韩非传统安全主要合作领域现状及成果

    中韩在非传统安全合作领域的现状主要体现在金融、能源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兹分别论述如下。

    (一)金融安全领域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国际化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显著特征。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而言,金融国际化就犹如希腊的“两面神”杰纳斯:一方面它使得一国金融资源有可能以全球为版图寻求最佳的投资场所,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另一方面,金融国际化的发展也使得国家金融安全在开放体系的冲击之下面临巨大的风险。

    首先,金融危机凸显了亚洲汇率稳定与流动性不足问题,中韩两国均意识到维持汇率稳定和建立防范大规模资本外流的重要性,而只有通过实现国家间的货币互换、维持汇率等金融合作,才能真正建立危机防范体系,从而缩小对国际流动性的需求且提高供给能力。

    其次,中国加入WTO之后,在逐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同时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程度也随之上升。这种趋势将给韩国金融机构提供更多进入中国、与中国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的机会,合作可能性将会越来越大。然而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完善,两国开展金融合作的同时仍有很多潜在风险,所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实现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为了避免由金融体系不完善所造成的对两国乃至地区经济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加强两国的金融监管并且借助韩国的经验来推动我国金融机构改革。

    最后,在区域合作框架下实现的中韩金融安全合作。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其影响迅速扩散到整个东亚地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处理这次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措施不及时且条件苛刻,使东亚各国开始认识到,只有通过地区合作,建立区域性的金融合作组织,才能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国际化带来的风险。以此为起点,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正在逐步加强。

    通过地区合作的平台,通过十多年的共同努力,中韩金融安全合作无论是通过区域合作还是双边合作,均获得了不容忽视的阶段性成果。

    1.在《清迈协议》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韩双边货币互换所谓货币互换,即指一国以本币购买对方国家的货币(通常是可兑换货币),并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时刻用已购买的对方国家的货币购回本币的金融交易。机制

    2000年5月东盟各国与中日韩(即“10+3”)在泰国签订了《清迈协议》(The Chiang Mai Initiative,CMI),其主要内容是增加东盟原有货币互换机制的资金规模,并在“10+3”范围内建立双边货币互换网络(BSA),提供国际收支的短期流动性支持,以帮助成员国解决短期国际收支问题及稳定金融市场。根据《清迈协议》,相关国家可分别向“共同外汇储备基金”投入一定金额的外汇储备资金。这样,当某个国家面临外汇资金短缺困难时,其他国家可以帮助其缓解危机。2002年6月24日,在清迈协议所确定的国际融资框架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在北京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及韩国银行可在必要时向对方提供相当于20亿美元的资金,作为对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