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中国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大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32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中国29项入列;27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中国7项入选。截至目前,我国共公布了1219项国家级非遗名录,148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4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2011年2月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十二五期间国家整体的非遗政策,将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精神,继续推进非遗的科学性保护、传承和发展。鉴此,为配合国家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政策,北京市建立了市、区(县)两级非遗名录体系,结合国家级非遗名录,形成了国家、市、区(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并建立了完善的市、区(县)两级非遗名录申报、论证、评审、公示和公布制度。
截至2012年6月,北京市共有9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108项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公布市级非遗项目235项、区级非遗项目586项;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7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6人;3个非遗项目单位列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
基于国家和北京市对非遗保护所做的努力,本文旨在对北京市非遗的情况进行探讨,借以了解北京市非遗的保护与利用现状。具体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从北京市非遗研究成果、北京市非遗传承人才队伍的保护与培养、北京市高校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和北京市中小学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分析北京市非遗的保护现状。
其次,从非遗与商场结合、非遗与故宫结合、非遗与展览展销(拍卖)结合、非遗与旅游结合等层面,深入探讨北京市非遗的利用现状。
最后,则从善用联合国与民间资源、非遗的保护和利用需与时俱进、非遗传承人才队伍的保护和培养、高校非遗传承人才的建设、中小学非遗传承人才的培养和发展、非遗保护中心网站建设、非遗展览中心建设等角度,进一步对北京市非遗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节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一 北京市非遗研究成果
北京市近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全市各级文化部门、非遗保护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非遗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制定、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
首先,在图书汇编方面。自2005年起,已组织近8500人的普查队伍,进行全市非遗项目的登记、采访、记录、摄影、摄像等工作。截至2007年底,共计普查了12623项,其中3223项已编入《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汇编》,出版20卷本。此外,组织编写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源汇编》系列丛书12册、编纂《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图典》中英文版、编辑出版《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第一辑8册、启动《北京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志》编纂工作等。
其次,在研究计划方面。结合政府文化部门的管理资源、项目保护单位的传承资源和高校的研究资源等,自2010年5月起,开展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调研计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等8所高校10个院系参与该项计划,初步选定了39个课题。研究方式主要以历史资料搜集、田野调查、专题访问等形式进行。
最后,在大型纪录片拍摄方面。自2010年起,联合北京电视台推出非遗大型纪录片《守望》。通过传承人口述、跟踪拍摄、情景再现等形式,表现出非遗项目传承发展至今的生命历程和非遗与民众生活的密切关系。现已完成63项国家级和市级非遗名录项目的拍摄制作,并在北京卫视、公共新闻频道中播出。[2]
二 北京市非遗传承人才队伍的保护与培养
非遗的保护,主要依附于人而存在。传承人才的存续与发展,决定了非遗保护与传承能否成功之关键所在。换言之,对非遗的保护,应体现在对作为传承载体之传承人才的保护与培养上;做好传承人才的保护与培养工作,才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基础。
北京市在市文化局和所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提升代表性传承人的社会知名度,对全市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能全面了解非遗传承工作的开展情况。自2007年以来,全市各区县文化馆开始着手建设非遗展厅(室),借以打造常态化的宣传展示平台。此外,更将传承人的培训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