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要求,意义重大。2009年武汉率先制定了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相应的新兴产业振兴工作组。在抢抓机遇、占领制高点方面领先了一步,但如果不注重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的整体实施和协调推进,在激烈的区域竞争态势下,未来仍有可能曲折反复。
一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发展背景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掀起了一股以科技创新拉动经济、以技术创新克服危机的热潮。新一轮国际竞争已经演变成争夺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引领未来发展的强大引擎。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特征
战略性新兴产业本质上是以科技创新和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没有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就谈不上新兴产业的大发展。与一般性的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不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具有基础研发强度高、投资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一方面,试验研发的成败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处于起步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往往收益很少甚至亏损。因此,一般企业不会贸然对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进行大规模投入。然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一旦有所突破,它在给研发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将极大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大发展,产生显著的“溢出效应”。正因如此,一国政府往往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扶持政策,主动承担起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任。
2.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扩大规模与提升水平的关系。引导要素集聚,迅速扩大规模,努力做到技术上有话语权、市场上有定价权,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结合区域优势,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率先突破,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加快构筑整体发展优势。
——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升级的关系。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传统产业通过产品技术的换代升级、延伸产业链进入新兴产业领域,实现二者的有机互动发展。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有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支持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发展新兴产业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遵循市场机制和企业主导的基本原则,积极发挥市场自主调节、自由选择、充分竞争、优胜劣汰的作用,从四个方面完备市场运作机制。
——供求机制。改变运用产业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从“供给”方面促进产业发展的传统观念,形成需求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格局,防止供求机制扭曲。
——竞争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共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同一个平台上充分竞争。
——价格机制。在竞争机制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进而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利益分配格局,借助市场之手事半功倍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风险机制。进一步完善创业及投资风险机制、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机制等新型风险分担机制,分担由于技术创新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所产生的系统风险。
第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政府引导、协调、统筹、整合和激励等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包含门类多、涉及领域广、协调难度大,政府应主动解决这些难题。
——引导机制。对于技术方向选择难度大、投资回收期长、风险相对较高,一般企业不敢贸然投入的新兴产业,政府必须扮演先行者的角色,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进行前期培育引导,进而推动社会资本特别是风险资本进入,形成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
——协调机制。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多技术、多业务和多部门的分工协作,产学研脱节问题、民营企业不平等待遇问题、部门和地区利益摩擦问题等,都需要政府进行总体利益协调。
——统筹和整合机制。对于政府各部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技术和政策等资源,有必要将这些来源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集中,然后有重点地投入,实现统筹集约使用,进而短期内壮大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
——激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