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一 女子高职学院发展概况
(一)女子职业教育的历史沿革
正式的女子职业教育的出现要追溯到民国时期。民国建立后,经济取得了一定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调节学校教育与社会需要的矛盾,发展职业教育成了教育的主题。蔡元培、黄炎培和张謇等人初步提出职业教育的思想,并深刻认识到女子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913年,教育部颁布的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主张男女受平等的教育。特别是其中的《实业学校令》明确规定:“女子职业学校得就地方情形与其性质所宜,参照各项实业学校规程办理”,标志着女子职业教育从法律上取得了合法地位。1917年通过《职业教育进行计划案》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促进女子职业学校”,并倡导各省依据《实业学校令》规定,从速筹办女子职业学校。这为发展女子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1917年5月,黄炎培等创立了中华职业教育社,极力提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包括女子职业教育开始受到普遍重视。当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杭州召开第三届大会,在大会通过的《职业教育进行计划案》中的第四条即为“促进女子职业学校”,其中规定:“女子小学校可附设家事及其他职业补习科”,并号召各省根据《实业学校令》的规定,从速筹办女子职业学校。
据教育部统计,1915年,女子职业学校达到14所,在校生数量为1169人,毕业生为364人。1916年8月至1917年7月全国女子职业学校学生数为1866人。女子职业教育有一定的发展。1922年7月,全国职业学校联合会在济南召开了第一届年会,会议决定“女子职业学校学科设置标准”,为女子职业教育的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后开始设立不同的科目,女子职业教育步入正轨,也加快了女子职业教育发展的步伐。[1]20世纪初期,中国女子职业教育开始产生,一大批女子职业学校建立。概括起来,这一时期中国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的女子职业学校:女子桑蚕学堂、保姆讲习所(科、班)和女子师范学堂、女子法政类学堂、女子手工传习所。女子高等教育也起步于这一时期,由教会1908年创办的华南女子大学是第一所女子高职学院。
新中国成立后,一度撤销了独立设置的女子高校。仅存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华南女子文理学院、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国立女子师范学院4所女子普通高校,在50年代初的院校调整中并入了其他大学,此后女子高校一度中断。华南女子大学也未能避免这样的遭遇。直到改革开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加快、人们观念的转变以及社会性别意识的增强,女子高校才得以恢复,并焕发出勃勃生机,迅速发展成了大专、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普高、成高和高职三种形式,公办、民办和民办公助多种办学体制共存的女子高职学院格局。[2]
(二)女子高职院校发展历程与成因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为女子高职院校复兴阶段
20世纪80年代,女子高等职业学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加快、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社会性别意识的增强和女子高校的恢复而恢复。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得以重开,更名为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成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也是现存第一所女子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年,西安培华女子大学成立;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一所成人高等学校。1985年,湖南省妇联创办了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成为国内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所公立普通女子大专院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84年,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开始举办高等学历教育,1987年试办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1991年由试办转为正式成人高等学校。在这几所高职院校中,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属于私立学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属于民办公助学校,湖南女子职业大学、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和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为公立学校。与此同时,各地妇联积极开办培训课程、女干部培训班等,这些课程和班级的开设,以及女子高职学院的恢复和建立,为今后女子高职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一时期,推动女子高职学校复苏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女性自我发展的需求是推动女子高职学校发展的首要动因。教育是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