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展业是在政府主导型展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政府主导型展会也是我国会展经济的特色之一,所以研究政府主导型展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 “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含义
在对我国政府主导型展会做专题报告之前,首先需要对政府主导型展会做一个清晰的界定。在以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本报告对政府主导型展会的概念进行分解并做出以下精确定义及分类。
首先,“政府”在这里指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一般民众所熟知的全国总工会、妇联、贸促会、中国文联、中国科协、中国作协、中国残联、中国记协、全国台联、外交学会等,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行使部分政府职能,但它们仍属于社会团体,也就是非政府性组织,因此不属于此处的“政府”。根据政府级别划分,政府主导型展会可以分为中央政府主导型展会和地方政府主导型展会两类。
其次,“主导”,意为主,即引导事物向某个方向发展。具体到展会,这个“主导”可以指由政府主办或参与主办、政府承办或参与承办、政府协办或参与协办。也就是说,根据政府在展会主办过程中主导程度不同,政府主导型展会可以分为政府主办型、政府主管型、政府引导型三类。其中政府主办型展会又可分为政府主办和政府承办两类。
最后,“展会”在这里重点指展览活动。一般说来,政府主导型展会种类较多,包括经贸类展会与公益类展会两类。其中以经贸类展会为主,公益类展会以知识普及、艺术宣传、政治宣传为目的,包括社会成就展、世界博览会,以及各种地方节庆活动等。
综上所述,简单地说,政府主导型展会即指由政府为主举办方,引导发展方向并提供一定政府资源的展会。
二 政府主导型展会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在理清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含义之后,我们继续看一下该类展会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在会展业中承担着两种角色:一方面,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另一方面,它自身也是会展业的消费成员之一。这两种角色由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来扮演。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促进行业内的交流和贸易往来,主持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博览会和洽谈会,如广交会、旅洽会等。有些展会采用有条件的城市轮流举办的方式,以实现平衡、扶持发展的目的。这就要求地方的旅游局和贸易局等不同职能部门能够承办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展会,客观上刺激了地方各政府职能部门对举办展会的需求。
我国的会展业是在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目前我国会展经济发展尚未成熟,因此,政府对会展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成熟的会展经济中,政府直接参与的成分相对较少,但支持必不可少,很多国家通过间接方式,为组织本国企业出国参展,以及在本国举办展览会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我国会展经济尚未成熟,更需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主导和支持。
首先,从会展经济的要素配置上说,会展产业涉及服务、交通、旅游、广告、装饰、边检、海关及餐饮、通信和住宿等诸多部门,其发展壮大不仅可以培育新兴产业群,而且可以直接或间接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客观上要求各要素部门成龙配套、比例合理。如果任由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和浪费。但由于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掌握着主要经济资源的配置,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政府的统筹规划和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会展产业要素的有计划、按比例配置。
其次,从会展市场的规范和有序竞争上说,我国会展业尚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粗放型的量的扩展、会展业市场化程度低、行业自律和公共服务体系亟待建立等,这些问题单靠市场的力量不能解决,只能靠政府发挥调控作用。政府有义务和责任加强会展行业管理,成立会展业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地方性行业管理条例或行政法规。同时,加强会展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的市场规范和协调功能,使行业协会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设立评估机制、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会展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作用。
最后,从会展城市的形象定位和宣传上说,一个会展城市要吸引外资、宣传包装、组织运输,为进驻的展览公司创造基本条件离不开政府。展览也是一种教育,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防止混乱和欺骗现象,要完善法律法规,又要有足够的透明度,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