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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首都蔬菜产业圈”推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构思

    作者:陈水乡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摘要:北京作为特大型国际化城市,需要大量、稳定和均衡供应蔬菜等生鲜农产品。本文提出在京津冀地区建立“首都蔬菜产业圈”,推动构筑首都绿色经济圈的设想。在“首都蔬菜产业圈”的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批发市场流通和农产品直销的关系、“农超对接”和农民直销的关系。北京及周边地区开展的“农超对接”、“农校、农餐、农宅”对接等蔬菜直销的形式,为“首都蔬菜产业圈”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一 以“首都蔬菜产业圈”为契机,构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

    “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战略,已经引起京津冀各方面的注意。河北省的有关方面郑重提出:河北省应当利用环首都独特的区位优势,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构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即优先在紧邻北京、交通便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县(市、区)寻求突破,规划以新兴产业为主导、以绿色有机现代农业为主体的产业空间布局,积极推进首都和河北良性互动发展。这一京冀联动的发展思路,已经明确写进了河北省的“十二五”规划。

    从目前来看,以蔬菜等生鲜农产品为主体的“首都蔬菜产业圈”的建设和发展,是伴随北京快速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而且近年来这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初具规模。因此建议:京冀可以先以“首都蔬菜产业圈”的培育与建设为实践突破口,在互动中进一步构筑环首都绿色经济圈。

    本课题组长期跟踪北京周边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问题,深感北京如果没有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及时、充分、平稳供应,是不可能成长为一个具有活力的国际城市的。下面,就从推动“首都蔬菜产业圈”的建设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实践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1.建立“首都蔬菜产业圈”的设想

    北京市蔬菜产业与环渤海省区的蔬菜生产存在着很强的竞争关系。要把这种竞争转化为合作关系,形成双赢的局面,就要建立和构筑“首都蔬菜产业圈”,形成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发展机制。

    北京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也提出[1]:“要推动区域间合作。推广‘京张合作’模式,强化与兄弟省区市,特别是北京周边主产地的产销、购销合作,加大力度建设紧密型外埠生产基地,形成稳定可靠的生产货源。‘十二五’期间,在张家口等周边地区再发展20万亩蔬菜基地,到‘十二五’末,外埠蔬菜供应北京的生产基地达到80万亩,蔬菜的控制率达到50%以上。”

    北京市和环渤海各省区互有需求,这是区域合作的基础和动力。为了实现蔬菜生产的最佳配置,避免恶性无序竞争的局面出现,我们需要建立“首都蔬菜产业圈”,促进环渤海地区产业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形成综合竞争优势。首先,政府间建立区域利益协调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合作的规则和制度。其次,合作内容包括建立信息基础设施系统、生产联动调配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系统,加大蔬菜新品种的研发、示范与推广。再次,建立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的“首都蔬菜产业圈”利益分配创新机制,使得蔬菜产业一体化发展具有经济保障。在“首都蔬菜产业圈”内,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发展格局,促进专业合作社的蔬菜生产从无序竞争到有序发展。

    2.建立“首都蔬菜产业圈”,需要处理好批发市场流通和农产品直销的关系

    按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发展指标要求[2]: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承担全市80%左右的市场供应量。“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场店对接”、无店铺流通等以物流配送为特征的现代流通模式交易量占比由20%上升到30%。最终的结果是[2]:“鼓励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和全国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这种流通模式无疑强化了“农产品自给率偏低,对外依存度较高”的固有矛盾和问题。

    要妥善、正确地处理好批发市场流通和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流通的关系,就是要在建设好中央批发市场的同时,不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设置供给上限,充分发挥首都农业的主体生产地位,加强、提高蔬菜等生鲜农产品规模化的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的组织化水平。这种战略思想的转变,要求我们强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的力度。

    3.建立“首都蔬菜产业圈”,需要处理好“直销”与“对接”的关系

    在蔬菜等生鲜农产品销售中,商务部门主管的以超市为主体的“农超对接”,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发展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要正确处理好支持、扶持不同直销主体的关系。既认可“农超对接”,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模式。农民有直销的愿望,市民对蔬菜直销也非常满意。我们没有理由不发展、不支持、不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产品直销形式。这种直销形式的培育,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