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随着新时期珠三角在我国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公共政策议题,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珠三角各市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目标,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错位发展,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大力推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并取得卓有成效的进步。
一 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的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现状
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是我国根据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赋予大珠三角区域发展的新定位和新目标,已纳入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国家“十二五”规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决定着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与全球地位。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广东的发展,也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国家崛起。
如果说2010年是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元年(2010年珠三角一体化开始系统谋划和全方位推进),那么2011年是珠三角区域一体化推进的关键年。这两年,广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互利共赢的原则,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突破口,以广佛同城化为引领,深入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和合作;以重大项目与重点区域为载体,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整个珠三角一体化,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大珠三角一体化的图景逐渐清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开局良好。
(一)珠三角内部一体化在若干重大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1.区域体制机制层面的合作框架逐步完善,重大利益协调机制开始建立
第一,省政府编制系列规划,出台了“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三个经济圈签署了系列合作协议。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2010年广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五个一体化规划,为珠三角长远一体化描绘了蓝图,明晰了具体的路径。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四类重大工程共150个项目,总投资19767亿元,力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
第二,珠三角各市根据构建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需要,也先后签署了系列合作协议,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区域要素低成本流动和配置,推动公共资源和服务的共享和一体化发展。如广州、佛山继2009年3月签订《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两市又陆续签订了《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合作协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城市规划合作协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产业协作协议》等协议;深圳、惠州、东莞三市签订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深入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警务紧密协作备忘录》和《深圳惠州东莞三市工商部门构建珠江口东岸地区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协议》;珠海、中山、江门三市签订了《推进珠中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为区域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珠三角9市也签署了一批协议,如《珠江三角洲地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九市反走私紧密合作协议》和《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深圳除外)等。
第三,初步形成了协调机制。一是成立了市际合作领导小组,作为推进和发展合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通常由协议成员方的市委书记、市长组成,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二是重要合作事项专责小组,负责区域相关领域合作衔接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对接制订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协调推进落实。三是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办高层联席会议,通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情况,对重大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和决策。四是成立了日常办公机构和各市部门间协调机制。在各市的发展改革部门设立了市长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广州、佛山两市的警务、改革发展、规划、交通、经贸、环保、宣传、体育等部门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深圳、东莞、惠州三市也建立了警务协作机制。五是成立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