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指以位于长江中游的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核心,外加鄂湘赣三省沿长江、环洞庭湖、环鄱阳湖的若干城市(宜昌、荆州、岳阳、益阳、常德),通过整体规划和集成发展形成跨省域的区域经济高度一体化的城市集群。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全球范围内各大城市间分工、交流、合作与竞争日益强化,同时投资的自由化和贸易的全球化淡化了企业的地域、空间和国家属性,使今天的国际竞争基本单位已经不再是单个企业或城市,城市群已经成为国际竞争和区域竞争的基本单位,成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城市群不仅代表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甚至决定着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 长江中游城市群构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一)理论基础
城市群的相关概念最早是由法国经济地理学家戈特曼于1957年提出的,其后他对城市地区与扩展的大都市地区进行了深入研究,又提出了Megalopolis的概念。我国学者对城市群现象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宁越敏、于洪俊首次以“巨大都市带”的译名将戈特曼思想引入中国,随后周一星提出了与Megalopolis相对应的概念,顾朝林、张勤(1999)全面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城市发展的影响,提出了中国大都市带和大都市区的跨世纪发展战略。
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研究,理论界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湖北省社科界就发起召开过两次长江中游理论研讨会,得到了国内学者的积极呼应。1993年10月,江西学者江景和发表了题为《关键之举是共建一个新的“发展极”》的文章,首次提出建立“汉长昌大三角”概念。2003年4月,中国科学院院士陆大道在其论著《中国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更是明确指出:“在加强沿海四大聚集区的同时,建设‘汉三角’”,“加快这一新的区域增长极的形成,以充分发挥该区域增长极的区域扩散功能,完善我国区域经济的空间布局,是21世纪我国宏观空间布局战略中的一个重要之举”。2003年,湖北省社科院秦尊文研究员,在《江汉论坛》上发表了《长江中游经济区的建立与发展》一文,正式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概念,并且首次提出将武汉城市圈、湘东北城市圈、赣北城市圈“三圈融合”,打造长江中游经济区,支撑“中部崛起”。2010年,湖北省社科院彭智敏研究员认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虽然地跨三省,但都位于长江中游,且相互毗邻,历史文化相近,交通基础设施良好,经济社会联系历来比较密切,具有合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坚实基础,并能以此形成“第四极”,促进中部崛起。
(二)现实依据
目前,世界已经形成了六大城市群,都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分别为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美国西海岸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大巴黎地区城市群以及伦敦城市群,这六大城市群是当今世界最为发达的地区,在经济、科技、教育等诸多方面都占据绝对领先地位,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引擎和方向。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为迅速,成果最丰硕的区域,也是引领中国走向未来、走向世界的主力军。2011年,三大城市群合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3万亿元,用约4.5%的国土面积和22%的人口创造了近40%的国内生产总值。实践证明,城市群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从宏观政策环境来看,当前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面临重大的政策机遇。2009年,国务院批复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沿长江、陇海、京广和京九“两横两纵”经济带,积极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群。之后又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外,《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主体构成的“长江中游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要求加快构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鼓励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强联系。而且,对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构建,国家领导人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上半年来湖北省视察工作时强调,湖北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