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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2年黑龙江省社会形势民意调查报告

    作者:邢晓明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摘要:2011年,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获得了较大发展,民众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比较乐观。民众对省政府各项工作的满意度较高,对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的信任程度进一步增强。但民众同时认为,贫富差距和干群矛盾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物价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和住房价格过高是当前存在及未来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问题亟待政府关注。总的来说,民众对构建和谐社会比较有信心。

    一 被访者基本情况

    2011~2012年黑龙江省社会形势民意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96份。调查地区为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鸡西四个城市。被访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性别和年龄

    被访者性别比例为:男39.8%,女60.2%;年龄比例为:35岁及以下为27.4%,36~69岁为56%,60岁及以上为16.6%。

    (二)户籍情况

    被访者是农业户口并在农村生活的比例为34.2%,非农业户口在城市生活的比例为59.9%,农业户口但在城市生活半年以上的比例为3%,其他为2.8%。

    (三)政治面貌和文化程度

    被访者中共青团员所占被访者总数的9.1%,中共党员占27.2%,民主党派人士占1%,无党派人士占2.1%,群众占60.5%;被访者的文化程度: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被访者总数的3.1%,小学占14.1%,初中占30.3%,高中占15.3%,中专(技工)占9.1%,大学(大专)占26.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1.9%。

    (四)收入状况

    被访者的收入状况:500元及以下所占比例为19.8%,501~1000元的比例为31.4%,1001~2000元所占比例为31.6%,2001~5000元的比例为16%,5001~10000元的比例为0.7%,10001元以上所占的比例为0.4%。

    (五)社会阶层

    被访者涵盖十三个社会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6.7%),经理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阶层(1.1%),私营企业主阶层(0.2%),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3%),办事人员阶层(5.6%),个体工商户阶层(2.5%),商业服务人员阶层(1.8%),工人阶层(9.9%),农民工阶层(4.4%),农业劳动者阶层(25.9%),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11.3%),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干部及退休人员(18%),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阶层(2.4%),其他(4.9%)。

    二 民众对社会形势的总体评价

    (一)多数民众对2011年全省及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形势的评价较高

    当问到“您对2011年黑龙江省及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形势的评价”时,多数民众给予较高的评价。其中,对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评价,有29.1%的民众认为“很好”,有47.7%的民众认为“比较好”;对于本地区的社会形势的评价,有31.1%的民众认为“很好”,有47.8%的民众认为“比较好”,比例接近4/5。对于全省的经济发展的评价,有27.2%的民众认为“很好”,有47.6%的民众认为“比较好”;对于全省的社会形势的评价,有29.4%的民众认为“很好”,有46.1%的民众认为“比较好”。以上四项指标各自仅有不到20%的民众评价不高,总的来说评价较高,说明民众对过去一年省市政府在发展经济、建立和谐社会方面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比较满意(见表1)。

    表1 民众对2011年黑龙江省及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形势的评价

    (二)多数民众对黑龙江省的社会和谐状况比较认可

    当问到“您对当前黑龙江省社会和谐状况的总体感受”时,有22.7%的民众认为“很和谐”,有54.5%的民众认为“比较和谐”,有13.9%的民众认为“不太和谐”,有2.5%的民众认为“很不和谐”,还有6.4%的人“说不清”(见图1)。对黑龙江社会和谐状况比较认可的民众总体比例达到77.2%,说明近几年黑龙江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图1 民众对当前黑龙江省社会和谐状况的总体感受

    (三)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等社会领域的公平性较强,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和收入差距公平性较弱,民众对社会总体状况的公平性较为认同

    2011年民众认为公平性较强的社会领域明显多于上年,2010年仅有“义务教育”、“政治权利享有”和“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三项的公平指数超过50%,而在2011年进行的民意调查中,有八项社会领域的公平指数超过了50%,除了上述的“义务教育”、“政治权利享有”和“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依然保持较高的公平性外,还有“公共医疗”、“财政和税收政策”、“个人发展机会”、“司法与行政执法”和“选拔党政干部”五项。最为显著的是“选拔党政干部”这一项,2010年有28.7%的民众认为公平性比较强,2011年这一比例上升为53.2%,提升了24.5个百分点,从侧面反映出黑龙江省在过去的一年内进一步增强了选拔党政干部的透明度,公平、公开、公正选拔的方式得到了民众的认可(见表2)。此外,认为“司法与行政执法”公平性较强的比例由2010年的39.4%上升到了2011年的53.8%,司法领域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行政执法的公正使该领域的公平性得到了质的飞跃;“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公平指数也由20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