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1月 |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在全国处于中游(GDP列第16位)、财政收支在全国处于中、下(排名为第15、第23位),尤其是在全省财政支出来自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比重很高(约为2/3)的情况下,加快构建民生财政的意义十分重大,任务极其艰巨。特别是在国内掀起新一轮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热潮,各省市区都在加快构建民生财政之时,黑龙江省构建民生财政既要尽力而为,加快步伐;又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更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根据黑龙江省情实际,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全省积极构建民生财政的当务之急和根本之计是——做好“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做大‘蛋糕’、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和巧用杠杆”等六篇文章。
一 构建民生财政应在解放思想上有大动作,做好转变“观念”的文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07年国家和黑龙江省财政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建设——长期维系“建设财政”(用于生产建设比重达60%左右),2008年以后财政的重点才转到民生领域——开始构建民生财政(用于民生等相关开支逐步达到60%左右)。鉴于构建民生财政既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世界发展的历史潮流,黑龙江省真正实现由“建设财政”到构建民生财政,亟须做到五个转变。
一是应转变单纯财政的观念,在增强政治政策意识上解放思想,进一步推进民生财政纳入全省工作大局。毛泽东讲过:“国家的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邓小平提出:“财政工作一定要有财有政,切不可有财无政,要懂得数字中有政策,决定数字就是决定政策。数目字内包括轻重缓急,哪个项目该办,哪个项目不该办,这是一个政治性的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应站在讲政治、讲政策的战略高度,把抓构建民生财政作为政治建设与科学决策的重大问题,不可只看成是财政部门的业务问题。
二是应转变安于现状的观念,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上解放思想,进一步推进民生财政更好更快发展。既应充分认识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看到现在全省民生财政发展态势很好,也要正视民生财政存在的差距,特别是要高度关注财政支大于收的巨大压力,用“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精神状态,把构建“民生大财政”作为一种优秀品质来弘扬;又应提高构建民生财政的能力,努力突破讲惯例、凭经验的思维定势,养成重规律、善创新的思维习惯,开阔民生财政发展眼界,拓宽民生财政发展思路,破解民生财政发展瓶颈,力求跨越式提高领导民生财政发展的能力和本领。以2008~2011年为例,预计全省财政支出规模将近1万亿元(平均每年递增400亿元左右),相当于1987~2007年财政收入之和,说明财政收支跨越式发展是可以实现的,民生财政构建亦可以大有作为。
三是应转变因循守旧的观念,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上解放思想,进一步创新民生财政体制机制。应从故步自封、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突破束缚民生财政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创新民生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民生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间民生财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于国家财政2008~2011年预计向黑龙江省提供转移支付资金将由800亿元增加到1800亿元左右(总额预计超过5000亿元),全省应紧紧抓住国家财政向老少边穷地区、粮食主产区和天然林保护区倾斜的大政策,努力扩大转移支付来源的投入机制,创新完善全省对市地县的民生财政机制。
四是应转变狭隘财政的观念,在增强大局意识上解放思想,进一步落实民生财政的整体布局。应跳出财政看财政,通过经济透视财政,致力于从宏观和微观层面着力推进民生财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完善财政支持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改革的政策措施,真正从财政制度设计和财政体制安排上促进民生财政的科学发展。让民生财政资金更多地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用。
五是应转变片面发展的观念,在增强人本意识上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民生财政的“十大工程”。以人为本是民生财政科学发展的核心。应树立民生财政为了民富、民生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