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
“十二五”以来,吉林省深入贯彻国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多项部署,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城镇体系逐步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有所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改善,体制机制创新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吉林省仍面临较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吉林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据此提出有助于加快推进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进展
(一)城镇化率稳步提高
2015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753.3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522.7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31%,比上年末提升0.5个百分点,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1.96个百分点,首次低于全国同期56.10%的城镇化水平(见图1)。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吉林省的城镇化水平居第16位,处在全国中游位置。从“十二五”时期数据看,2011~2015年,吉林省城镇人口增加了54.57万人,年均增加10.91万人,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39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逐年稳步提升。
图1 吉林省城镇化率与全国城镇化率的比较
(二)城镇规模体系逐步完善
2015年,吉林省城镇规模有所扩大,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市数量达到28个,城市建成区面积为1293.82平方公里,拥有2个100万以上人口的特大城市、2个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7个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17个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拥有20个市辖区、434个建制镇(含19个县城镇)、184个乡。[1]其中,长春、吉林两大城市的转型力度加大,提质增效发展的水平有所提升,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长春新区相继设立,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的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撑。全省还初步形成了“一群三组团”城镇化发展格局,其中,“一群”为吉林中部城市群,“三组团”包括东部图们江区域组团、东南部通白城镇组团以及西部白城城镇组团,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参与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主体。
(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2015年,吉林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公用事业发展。一是道路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长春的“两横三纵”快速路已经投入使用,四环以内的主要道路完成了大中修;吉林实施了181项城建及交通重点工程,火车站西广场、吉林大街中段隧道等工程已经建成使用;白山完成了交通建设投资224.3亿元,全市的公路、铁路总里程分别达到了6546公里和440公里。[2]二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统筹推进。不仅供气、供水、供热等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加快,吉林省还获批为全国唯一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长春、四平等15个城市的地下管廊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廊体24.8公里。三是海绵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白城市成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一,各项水利、城建、生态工程全面启动,城市储水、排水循环运用能力有所增强,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将获提升。四是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长春宽城区、四平铁东区等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33个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全面推进。
(四)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改善
2015年,吉林省各地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城镇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吉林省出台并落实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多项意见,明确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同时还加快完善了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并扩大了基本公共服务在城镇常住人口的覆盖面。以就业服务为例,2015年,吉林省新建15个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服务培训农民工5000人次,并且进城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的农民工有权享受与城镇下岗职工同等的优惠政策。二是社会保障水平有所提升。吉林省出台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并且城乡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可转移衔接。不仅如此,吉林省还建成了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平台,全面落实了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实施。在“十二五”的前四年,全省共改造建设棚户区103.3万户,累计改造6333.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09亿元,实际受益群众达到300余万人;2015年,吉林省启动保障安居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