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2月 |
加大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是近年来上海全面探索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规律新路子的重要内容,对此,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做出了顶层设计并贯彻落实。在客观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一基层治理创新战略做了一个基本评估,以期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未来上海进一步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提出相关策略。
To increase the grass roots governance innov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ew ways that Shanghai comprehensively explores the social governance rules of super large city. So the “No.1 issue” of municipal party committee is made by the top level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in 2014. On the basis of objectiv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a basic assessment about this grass roots governance innovation strategy is done for finding existing problems. Related strategies of further optimizing grassroots governance pattern is put forward in the future of Shanghai.
Keywords: | ShanghaiSocial GovernanceNo.1 Issue |
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之初,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上海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的总体要求。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特大型城市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要求,上海市委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由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聚焦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经过一年的基层大调研,形成“1+6”成果[1],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截至2016年11月30日,“一号课题”在全市范围内已执行近两年的时间。为了全面审视“一号课题”的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本文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居民访谈、专家座谈、新闻材料分析等方法,对“一号课题”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后期跟踪研究和评估,以客观分析政策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思路与建议。
一 “一号课题”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调研发现,“一号课题”执行两年来,全市范围内在街道体制改革、居民区治理、乡镇治理、区域化党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与变化。
(一)街道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三公职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显著增强
1.全部街道完成经济职能的转变,“6+2”机构设置全部到位
截至目前,相关区县通过设立“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作为投资招商主体的形式,全市所有街道的经济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剥离了原来的招商功能,所需办公经费由上级区财政按照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加以保障。同时,各街道原有的十余个科室的机构设置精简为8个办公室(其中2个自选办公室名称多元,有称“社区发展办公室”,有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全面完成街道职能的重组与布局,为街道部门“眼睛朝下”、以需求为导向提供服务和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所有街道的组织体制重建全部完成,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一号课题”的研究和落实成果,2016年上海市重新修订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依法明确了街道所应承担的九大公共职责,指导基层居民区自治和社区共治成为街道的主要职责。
2.条块关系基本理顺,街道和居民区的综合协调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一号课题”“资源下沉、人员下沉、权利下沉”的要求,目前所有区县对原来的条块关系进行了全方位改革,区职能部门的资源开始向街道、居委会下沉,赋予了基层街镇诸多有效的实际权力,基层领导对区县条线部门具有了少有的调动权。个别区县的居民区书记可以直接协调公安、城管、市容、房办等从条上配置资源,解决居民区面临的实际问题。
3.街镇层面的六大中心全部建立健全
全市街镇级层面的6个中心,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全部建立健全,基本实现了社区服务平台化、窗口化。
(二)居民区共治体系不断完善,民主化自治实践更加有效
1.初步形成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共治体系
改革以后,一些居民区建立健全了居委会成员和业委会成员之间可以依法相互兼任的方式,打通了居委会和业委会之间的固有封闭状态,正常互动增加,协同与自治力量有了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在基层居民区层面普遍建立了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驻区单位等多元主体联动共治的有效平台和共同商议的联席会议机制,给有效解决居民区矛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特别是在基层治理中,各级党组织发挥了非常显著的统领作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协调力显著提升,诸多限制基层治理的社会问题不断得到有效的解决。
2.大部分区县居民区探索实行“自治金”制度,居民主导下的社区自治水平显著提升
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徐汇长桥街道、长宁虹桥街道等,都设置了“居民自治金”专项经费,有效提升了基层组织在自治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可行性。具体来看,“自治金”在运行过程中,充分照顾了居民的共同需求和公共利益,重点解决危机小区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