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2月 |
移动传播时代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为突破城市发展瓶颈、提高生活水平的新发展目标,得到国家的重视。本文对上海这座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代表性城市和台湾这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较成熟的宝岛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总趋势进行纵向比较,同时也从产业目标、创新空间落实及相关环境政策三个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进而立足上海,对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In the mobile communication era,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 become a breakthrough of the cities’development. The thesis compare the two cities of Shanghai and Taiwan in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hanghai is the representative city of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 in China and Taiwan is a relatively mature area in 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y. The thesis will analysis the goals,the industry innovation space and the policies of the environment which are related to the tre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Shanghai,to do the research and give recommendations from the target,policies,and to analysis the economic structure and the related development problems.
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布鲁默曾说:“行为连接构成社会,社会在行为连接里”[1],如果这个前提成立,那么媒介改变,世界便随之改变。我们正经历这样一个时代,移动传播如此深入地参与我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肌体也增添了移动传播的细胞。“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是移动传播时代集技术、创意与产业的高度融合,目的是使人们的生活更方便舒适,在城市发展遇到瓶颈、全球能耗高及环境污染严重的时期,提供一种新的发展思路与方向。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成为产业及社会发展的服务“APP”,受到政府与社会的双向关注。
“2010年5月,上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了‘设计之都’的称号”[2],其文创产业发展较快。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政策上关注较早。据业内了解,文化创意产业上升为一种成熟的产业经济活动并被纳入国家发展政策而进行广泛的推行,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英国。而台湾1980年以来便开始布局文化创意环境,1994年出台“社区总体营造”政策。本文试图通过上海与台湾政策的时间纵向比较及政策的多维横向比较,分析政策在移动传播时代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作用,并以台湾为借鉴反观上海,以期在政策上有所突破。
一 移动传播时代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纵向比较
(一)起步时间与产业发展总趋势比较
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台湾及海外相比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自2005年4月授牌第一批文化创意园区至今,上海已形成了128个创意产业集聚区。”[3]“2010年,上海成功加入全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设计之都’的称号。”[4]依据《上海市政府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建设创意城市的重点政策》《上海设计之都三年行动计划》《文化创意驱动城市转型的软环境研究》《上海设计之都发展报告》,上海文化创意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且呈持续增长态势,201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9.6%,2015年达到12.1%。市文化创意办主任宗明预计,“2018年末,上海文化创意产业预计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2.6%”[5]。
较上海来说,台湾起步较早,但发展由快转慢。自20世纪80年代始,台湾许多以工业为主体的城市纷纷将重工业外迁,使得原来的工业区陷入衰败,在“去工业化”的同时仍要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压力下,台湾当局开始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济增长主要靠消费和投资。“2008~2012年近5年期间,即使在受经济危机影响的前提下,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营业额占GDP的比重维持在6%左右,2015年全年增长幅度不如总体经济”。[6]据高朗先生介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整体40%是面向大陆,大陆是台湾第一大伙伴、台湾文创产品出口最集中的地区。因此台湾文创产业也是政策导向的风向标之一。
(二)政府管理及相关法律保障状况比较
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管理由起初的改造老厂房到政府系统规划引导。上海市政府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经历了由五年规划与相关产业文件结合转变为五年大规划、三年中规划、一年小规划,并结合产业发展及相关数据进行短期监控及调整。从“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变化情况看,文创产业政策已由“三个不变”——土地性质、产权关系、建筑结构的不变以及“三老”——老仓库、老大楼、老厂房的改造变为“产城融合”的广深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与落实方向从1.0到2.0再到3.0及更高。[7]产业支持重点也由“十五”期间的高科技产业转变为以“十一五”时期的设计、网络信息服务、媒体、咨询策划及“十二五”时期的媒体、艺术、设计、新闻网络信息为主导产业的互联网+时代朝阳产业。较之上海,台湾的文创产业政策相对完备,对产权法律较上海更重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制定缘起于2002年“行政院”提出“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同时在2002年,由台湾相关经济部门牵头,相关的教育部门、经建会等单位一起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起草工作已开始,并于2008年完成制定的相关草案共计三十三条。主要包括:协助投资文化创意产业,设立财团法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租税优惠,培育艺文消费人口等”。[8]
二 移动传播时代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横向比较
(一)产业目标
产业目标是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