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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组织发展的整体性变革——政策工具组合与生态系统构建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课题组 黄晓勇 蔡礼强 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摘要:

    我国社会组织最近两年增长速度略有下滑,主要原因是没有采取有效的政策工具组合,过于倚重和偏爱单一政策工具,另外这也体现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加注重质量提升与规范发展。随着《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社会组织法律政策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再加上培育扶持政策工具的多样化,社会组织的内部生态系统与外部支持体系正逐步形成跨界生态圈,我国社会组织开始步入整体性变革和生态系统构建时期。当前还存在政策工具使用的单一化以及配套政策不足等问题,今后政府应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为社会组织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Abstract:

    The growth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declines slightly in recent years. The major reason for the decline is that no effective combination of policy instruments has been adopted while single policy instrument is heavily relied on. However,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s laying stress on improved quality and standard development. With the decree of the Charity Law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the legal policy system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is more and more improved and meanwhile,the policy instruments for cultivating and supporting social organizations are diverse. The interior ecological system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outside supporting system are gradually forming a transboundary ecological circle.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have stepped into an era of overall innov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system. Currently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such as single policy instrument and insufficient supporting policy instruments. The government should apply diverse policy instruments to creating a better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一 2015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变化

    (一)我国社会组织数量整体增长情况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和《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分析,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6.2万个,比上年增长9.2%。与2014年度的60.6万个相比,数量增长了5.6万个;但与2014年度10.8%的增长率相比,增长率有不小的下滑,下滑后的增速甚至略低于2013年的增长率。[1]

    图1 2004~2015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及增长情况

    单纯从增长率的角度分析,2015年比2014年略有下滑,如果从增长数量来看,2015年仍是近十年来数量增长较多的一年。增速下滑说明放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政策刺激效应并不是很大,社会组织除了直接登记方面的制约因素之外,还有资金、人才、场地等多个制约因素。2015年增长数量依然较大,则说明中国社会组织数量已经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开始步入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时代。

    (二)各类型社会组织数量增长的比较分析

    1.社会团体发展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2.9万个,比上年增长6.1%。与2014年社会团体31.0万个相比,数量增加了1.9万个,但与2014年7.3%的增长率相比,增速降低了1.2个百分点,增速为近三年最低(见图2)。

    图2 2004~2015年社会团体发展情况时序变化

    从社会团体的增长类型分析,2015年农业及农村发展类6.2万个,与2014年的60202个相比,只增加了不到2000个,占比仍然最大,但份额小幅下降,从2014年的19%下降为2015年的18.84%。

    2014年社会服务类社会团体44630个,占总体的14%;2015年社会服务类社会团体为4.8万个,占总体的14.59%。2014年工商服务类34099个,占总体的11%;2015年工商服务类3.7万个,占总体的11.25%。从增长数量与所占比例变化来看,社会服务和工商服务类社会团体增长数量最多、占比进一步加大。

    从社会团体类型占比和数量增速变化来看,服务类社会团体的社会需求显然较大,这是该类增速最快的主要原因。

    图3 2015年按照主要服务领域划分的社会团体比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发展的情况

    民办非企业单位今后会逐步淡出社会组织类型名称,《慈善法》第八条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已从法律层面正式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改为社会服务机构。[2]民政部在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发布征求意见稿时,已将名称改为“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并在总则第二条中进行了明确界定,“本条例所称社会服务机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提供社会服务,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3]。因为民政部发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仍是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本部分的统计分析仍然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2.9万个,比上年增长12.7%。2014年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9.2万个,比上年增长14.7%。从增长数量来看,2015年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7万个,但增速降低了2个百分点。从增长速度来看,2012年以来民办非企业单位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尤其是2014年为最近十余年的增速最高点。

    图4 2004~2015年民办非企业发展情况时序变化

    在民办非企业类型中,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数量仍然遥遥领先于其他类型。2015年教育类18.3万个,比2014年163681个增加了近2万个,但整体占比基本保持不变。社会服务类2015年比2014年增加了近7000个,但商务服务类减少了2000多个。具体各个类型占比见图5。

    图5 2015年按照主要服务领域划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比例

    3.基金会发展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基金会4784个,比2014年4117个增加了667个,增长16.2%。不但增长数量超过了2014年增加的568个,增长率也略高于2014年的16.0%。

    在社会组织三大类型中,基金会是连续十余年保持稳定高速增长的唯一类型。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V”形增长曲线相比,基金会的增长曲线波动不大。尤其是就2015年的增长率来看,基金会是三大社会组织中不但增幅没有下降还有小幅增加的类型。

    图6 2005~2015年全国基金会发展情况时序变化

    从基金会内部类别来看,2015年共有公募基金会1548个,比2014年的1470个增加了78个;非公募基金会3198个,比上一年度2610个增加了588个。非公募基金会已占所有类别的67%,占比进一步扩大。

    图7 2015年基金会构成情况

    图7 2015年基金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