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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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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吉林省城市竞争力(县级市)2015年度综述

    作者:张磊 李冬艳 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摘要:本文综述了2015年吉林省城市竞争力(县级市),县级市在国民经济区域构成中也具有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本文梳理了吉林省县级市综合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竞争力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发挥竞争力的优势,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合理化的发展建议与对策,为促进吉林省县级市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全省经济逐渐摆脱“新东北现象”的束缚,实现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县级市属于县级行政区,由地级行政区管辖,地位与县、区(市辖区)相同。个别县级市由省级行政区管辖。一般情况下县级市城市化进程较县快,设立县级市要求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城镇人口不低于12万,其中具有非农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全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县级市的经济较县发达,全县乡镇以上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15亿元(经济指标均以199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地区生产总值不低于10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100元,总收入不少于6000元;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因此,我们这里研究的县级市不同于县,它跨入“市”的行列,属于大城市之末,小城镇和广大农村之首。县级市作为县级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上接大中城市,下连小城镇和广大农村,起着缓解大中城市压力,带动、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作用,因此,县级市政府职能具有自己的特点,区别于县政府职能。

    吉林省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划分为8市1州1个长白山管委会。2015年,辖20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2014年10月20日,九台市撤销县级市改为长春市市辖区,命名为长春市九台区(写作过程中,考虑到统计数据的一致性,九台仍作为县级市统计)。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新东北现象”的大环境下,吉林省经济从2010年开始下行趋势更明显(见图1),而县级市在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发重要,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展现出稳定增长的积极态势。

    图1 吉林省2010~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2010~2014年,21个县级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5%,快于吉林省的年均增长速度。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升级。尽管吉林省县级市经济有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整体经济实力不强,经济结构单一,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鉴于吉林省县级市在国民经济区域构成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梳理县级市综合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竞争力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发挥竞争力的优势,找出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提出合理化的发展建议与对策,必将在促进吉林省县级市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推动全省经济逐渐摆脱“新东北现象”的束缚,实现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一 格局与优势

    (一)总体概况

    2014年,吉林省21个县级市行政区划面积占全省的48.8%,总人口占全省的39.6%,占整个县域的58.2%,非农业人口占全省的31.9%,占整个县域的64.3%。2014年,21个县级市地区生产总值4462万元,占全省的32.3%,占整个县域的60.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1804元,高出县域整体水平625元,较上一年800元有所下降,占到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83.3%,较上一年下降3.8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225.1亿元,占全省18.7%,与上一年持平,占整个县域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62.0%,也与上一年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04亿元,比上一年增加22.5%,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的27.9%,占整个县域的58.8%。县级市实现出口总额208252万美元,占整个县域的79.5%,占全省的36.0%,与上一年持平。全省县级市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9052万美元,尽管比上一年增长7.0%,但是仅仅占全省的10.3%。吉林省利用外资比重较发达地区相对弱小,县级市对于外资的吸引更是不强,有些县级市利用外资甚至是空白。全社会用电量1492472万千瓦时,占全省的35.6%,占县域64.1%,分别比上一年增长4.2个百分点及15.3个百分点,表明吉林省县级市经济趋于活跃和繁荣。2014年县级市平均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417元,比上一年增加300.0元,是吉林省的83.6%,比上一年所占比例85.8%下降2.2个百分点,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92元,比上一年增加352元,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2.1个百分点,说明县级市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县级市城乡居民收入与全省的关系与2013年一样,没有改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延吉、公主岭、梅河口三个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14个县级市高于全省均水平(见表1)。

    表1 吉林省县级市总体情况

    (二)2014年吉林省县级市竞争力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