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14亿多人口,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人口密集的国土上,体育产业已成为政府、市场、社会和百姓关注的热点。近些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引起了国民对于体育产业的关注,推动体育产业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则真正搅动了资本力量,推动中国体育产业加速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本章将对中国体育产业认知与发展脉络、体育产业发展总体概况和分业态发展情况进行论述。
一 中国体育产业认知与发展脉络
(一)体育产业的认知
1978年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起点,也是体育产业发展脉络的时间分界点,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体育产业实践活动逐渐丰富,关于体育产业的认知不断深化。一直以来,对于体育产业的理解虽众说纷纭,但有其合理和可资借鉴之处。概言之,对于体育产业内涵的认识大体有两种观点:一是狭义的产业概念说,将体育产业等同于体育服务业,认为体育产业是生产和提供体育、运动服务或劳务产品的企业集合;二是广义说,认为体育产业是生产体育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提供体育服务的各行业的总和,既包括体育服务业,也包括体育用品制造、体育建筑等业态。目前,广义说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已形成共识,国内也普遍接受这一观点。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国统字〔2008〕79号),从统计工作角度出发,将体育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统计口径的体育产业,包括体育产品、体育服务业等产业门类,属于广义的体育产业认知。
(二)变迁中的体育产业统计口径
缺乏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是体育产业长期以来的症结,2008年公布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首次从统计学意义上对国家体育产业的外延进行了权威界定,解决了统一认识问题。该分类以中国体育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为依据,以活动的同质性和体育的自身特征为原则,根据国民行业分类重新组合,形成了体育产业分类。根据该分类,体育产业由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产业层组成,具体包括8个大类、24个中类、57个小类(见表1)。而伴随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产业统计口径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15年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研究小组根据行业最新的发展特点,国家、省市以及市场对于体育产业的最新需要,依据相关法规与政策文件,以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制定了新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局令2015年第17号)。新的统计分类依然沿用了广义的产业概念,并将体育产业统计口径分为11个大类、37个中类、52个小类(具体见附表1)。
表1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2008年)
《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是体育产业门类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反映着产业的内涵,统计分类的制定,为体育产业与国家统计制度接轨提供了可能性。但在体育产业和相关产业迅速发展的环境下,体育产业的发展不断深入,体育产业门类内容也不断翻新,这既是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产业发展的动力。跨界发展、融合发展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新常态,作为体育产业上游产业的体育竞赛表演业较好地带动了住宿、餐饮、旅游、交通、传媒、中介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而健身娱乐业的发展,则给体育用品、体育场地、体育建筑、体育康复、运动医学、健康产业等新兴行业带来了新的机会。《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的重新制定,既是对体育产业发展和国民需要的回应,更是对体育产业发展趋势的把握,随着时代的变迁,体育产业的统计口径理应顺势而变,以更好地适应发展之需。
(三)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阶段
中国体育产业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态势较好。到目前为止,中国体育产业发展基本经历了萌芽、探索和发展三个阶段。
1.萌芽阶段——体育领域的局部性经营尝试(1978~1992年)
1978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认识和思想引领,在经济建设第一的思想指导下,体育领域也愈发地意识到完全依靠财政投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