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从特区到自贸区 中国自贸区的特殊使命

    作者:陶一桃 YitaoTao 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摘要:

    从经济特区到自由贸易区既是中国道路的基本内容,又是中国道路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道路与时俱进的表现。中国自由贸易区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经济特区的一种新形式,既不是国际通行的真正的FTA,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FTZ,而是一个功能上超越FTZ,规则上又不同于FTA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中国自由贸易区同样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概念。它所肩负的改革使命远远高于其所承担的单纯的经济功能。先行先试可谓中国自由贸易区不同于FTA、FTZ的“中国特色”。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使中国社会由政策开放走向制度开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由理念走向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则是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历史使命。

    Abstract:

    From special economic zones to free trade zones is not only the basic content but also the specific embodiment of China Road,and what’s more,it’s the expansion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time of China Road. As a new form of China’s Special Economic Zones under the new historical conditions,China Free Trade Zone is neither the internationally accepted real FTA concept nor the full sense of FTZ concept,but a concept of free trade zon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hich is beyond FTZ on function and is different from FTA on rules. China Free Trade Zone is not a purely economic concept as well. The reform missions on it are much higher than the simple economic functions undertaken by it. Prior to carry and try is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Free Trade Zone,which is different from FTA and FTZ. Further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urging Chinese society towards open system from open policy,and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towards system arrangement from idea and thus to achieve a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reform is the historical missions of China’s Free Trade Zone.

    如果说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的诞生是新中国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那么2013年9月上海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的成立,则是新中国改革开放史上一个足以与经济特区诞生相媲美的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标志着由外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型以及新一轮更加深刻的制度型开放的开启,同时更意味着以厘定政府权力为核心的法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开始纵深发展。

    上海自贸区“试水”成功后,2015年4月,国务院又正式批准了广东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和天津自贸区的设立,其中,广东自贸区涵盖了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和珠海横琴自贸区。可以说,犹如当年“5+2”传统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上海浦东、天津滨海)以其先行先试的实践引领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一样,今天的自贸区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经济特区的一种新形式,将继续以其先行先试的率先实践和时代赋予的崭新功能,承担起中国深化改革、走向制度开放的时代使命。

    (1)正如中国的经济特区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概念一样,中国的自贸区同样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概念,它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社会深化改革的产物。甚至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与当年的经济特区一样,其所肩负的改革使命,远远高于其所承担的单纯的经济使命。当然,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无所谓改革的成功与开放的成就,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作为改革的原因,而是作为改革的结果而存在的。同时,我们绝不能以发展替代改革,因为中国改革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还有相当漫长而艰辛的路要走。

    从概念上说,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境内关外设立的,以税收优惠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特区。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良好的国际商业环境。但是,中国目前的自由贸易区既不是国际通行的真正FTA(Free Trade Area),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FTZ(Free Trade Zone),而是功能上超越FTZ,而规则上又不同于FTA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

    FTA源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自由贸易区的规定,最早出现在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文本中。该协定第24条第8款(b)对自由贸易区的概念做了专门解释: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主体之间,就贸易自由化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其特点是:从设立主体来看,设立主体是多个主权国家或地区,是由两个或多个经济体组成的集团;从区域范围来看,范围是两个或多个关税地区;从通行的国际惯例来看,遵循的是WTO准则;从核心政策来看,强调的是贸易区成员之间贸易开放、取消关税壁垒,同时又保留各自独立的对外贸易政策;从法律依据来看,遵守的是双边或多边协议。目前世界上已有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是典型的FTA。

    FTZ则是源于有关“自由区”的规定,1973年世界海关合作理事会签订的《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指出,FTZ是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进入该区域的任何货物在进口关税方面,通常被视为处于关境之外。其特点是:从设立主体来看,设立主体是单个主权国家或地区,设立FTZ是单个主权国家或地区的行为;从区域范围来看,是一个关税区内的小范围区域;从通行的国际惯例来看,遵循的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准则;从核心政策来看,以海关保税、免税政策为主,所得税的优惠等投资政策为辅;从法律依据来看,是主权国国内立法,而非多边协议约束。当然无论是FTA还是FTZ,都是为了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商务的发展而设立的,其本质更多的或主要是经济共同体或经济区域。

    发展经济一直是中国改革的现实的逻辑起点,也是中国制度变迁的切入口。在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指引下,经济特区不仅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成功地探索出一条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制度变迁道路,而且顺利地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试验田的使命。如果说,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特区的最根本使命的话,那么深化改革则无疑构成了今天中国自贸区的最根本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