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3月 |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23日政治局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习会上指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高领导我国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国企改革问题上,我们也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问题,制定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
一 理直气壮地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强做优做大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个文件,阐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目标和途径。
1.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问题,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存在着激烈的斗争。《指导意见》一公布,立即遭到新自由主义分子的指责和攻击
有人说,《指导意见》规定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完全是反改革,打着改革的旗号,做着反改革的事情,是又一次欺骗舆论”。在坚持新自由主义的人看来,改革应该以消灭国有企业为目标,搞好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当然是反改革了。有人则认为国企改革应该朝着“国退民进”的方向走,那样“还有一二十年的高速发展”,否则“中国经济前景就不乐观”。他们集中攻击加强党的领导,认为加强党组织的作用“与市场化改革方向”是相悖的。还有外国人攻击说,《指导意见》是证明“既得利益胜过整体经济利益的又一个事例”。
《指导意见》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赞同和拥护。他们早就盼望着有一个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文件来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看到《指导意见》,感到放心了。因为以前某些业务部门曾经发过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无非是推广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靓女先嫁”、尽快出卖好的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等经验,尽是些削弱甚至搞垮国有企业、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要求搞好国有企业,目标明确,在原则问题上态度坚决,大方向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同一个文件,不同观点的学者的评价截然相反。这种争论,说到底就是:通过改革,是把国有企业搞好,做强做优做大,还是缩小以致消灭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这反映了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斗争的激烈。
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是我们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力量。一句话,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国有经济搞好了,做强做优做大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能够得到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搞垮了,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也就垮塌了。敌对势力深深懂得这一点,所以,他们把攻击的矛头集中指向国有经济,那是必然的。
回顾一下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新自由主义者在国有经济问题上,散布了无数把国有经济妖魔化的言论。只要我们提出一项改革措施,他们马上就把改革引到私有化、消灭国有企业上来。我们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他们就说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实行私有化;我们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他们马上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要明晰产权,就必须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当我国经济体制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出现一些困难时,他们就以国有企业“效率不高”为理由,要求取消国有经济,而当国有企业经过改革获得生机活力,效率提高,大大超过私营经济时,他们又说,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让利于民”。反正在他们眼里,国有经济左右都不是,唯一出路是私有化。他们认为,改革的方向就是私有化,这是毋庸置疑的,需要研究的只是怎样实行私有化。
还有人从根本上否定国有经济。例如有人说:“国企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