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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易地扶贫搬迁——进展与思考

    作者:马秀莲 出版时间:2017年03月
    摘要:

    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三五”期间,中国将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为此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本文对2016年规划执行情况深入分析后发现:一,采用分散迁出、集中安置为主方式,各地基本完成了24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二,搬得出。这有赖于资金的充足和平衡:搬迁资金虽然较紧,但是通过政府注入资本金和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搬迁资金较充裕;通过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省内流转归还大部分借款也有希望。三,落得住。向城镇集中安置的趋势明显,同时各地大力探索依托产业脱贫路径。最后,文章就非自愿移民安置方式,提出了易地扶贫搬迁热中的冷思考。

    一 易地扶贫搬迁:概念、历史与政策

    (一)定义

    2015年,中国通过精准扶贫到2020年脱贫7000万人的宏伟计划开始实施,其中,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脱贫1000万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易地扶贫搬迁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1],国家发改委主导的易地扶贫搬迁开始于2001年。“易地扶贫搬迁”属于中国的本土词语,在国外一般被称作生态移民(ecological migrants或environmental migration)。[2]《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定义“易地扶贫搬迁”:“它是指将居住在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搬迁到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较好的地方,改变其现有的居住环境、生活和生产条件,使其能够融入现代社会,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接收到更多信息,受到更好的教育,为其彻底脱贫致富创造条件。”[3][4]与因自然灾害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而产生的移民(如三峡工程移民),以及因市场力量驱动而产生的移民(如农民工)活动不同,易地扶贫搬迁是因为“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口”产生的一种兼具减贫发展、生态保护与社会和谐等多重目标的制度性扶贫方式。[5]

    (二)历史

    200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扩大”原则,率先在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省区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5年已经扩大到17个省份,以中西部省份为主。2001~2015年,中央累计安排补助投资363亿元,搬迁贫困人口680万人(见表1),撬动各类投资近1600亿元。在此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一直执行统一的补助标准,2001~2011年人均补助5000元,2012~2015年人均补助增加到6000元。

    (三)当下政策

    “十三五”期间,中国将易地扶贫搬迁将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当于之前15年间(2001~2015年)的1.5倍。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2020年,我国将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81万人,计划同步随迁647万人,共1628万人。他们将以下“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四类地区搬迁出来:(1)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36.4%);(2)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28.4%);(3)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15.8%);(4)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方病高发及其他地区(19.4%)。并且,在搬迁方式上,分散搬迁和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分别占65%和35%。搬迁人口迁出区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

    表1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2001~2020)

    初步匡算,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将总投资约600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亿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口补助,并根据地区不同实行7000~10000每人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图1显示,扶贫搬迁任务地区差异较大,超过四分之三集中于八个省份。其中,有五个省份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不低于100万:贵州(130万),陕西(125万),四川(116万),广西(100万),湖北(100万);有三个为50万~100万人:湖南(80万),云南(65万),甘肃(50万)。它们分别占到全部搬迁任务的58%和20%,合计78%(见图1)。

    图1 “十三五”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分布示意

    二 实施情况

    (一)任务完成较好

    按照“十三五”规划,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9万,同时随迁人口171万,住房建设共10827万平方米,卫生院所108所,其他村级服务设施420个。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搬迁工程调度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19万套、10237万平方米(按面积是当年计划的95%),已竣工55万套;配套建设卫生院所(室)1746个(按个数是当年计划的16倍)、安置区活动室2880个(按个数是当年计划的6.9倍)。初步统计,贫困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2.83平方米,低于人均25平方米的最高标准(约为91%)。

    搬迁安置的同时,各地统筹推进后续发展工作,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初步统计,在2016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拟通过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产业安置方式实现脱贫83.57万人;通过务工就业、自主创业、提供公益岗位等安置方式实现脱贫88.42万人;通过资产收益扶持、社会保障兜底等其他方式实现脱贫76.96万人。[6]三项合计248.95万人。

    (二)搬得出:资金问题

    1.预算够不够?

    2016年搬迁任务的超额完成,证明了各地组织有效这一点。但是最让人关心的仍然是——扶贫搬迁资金到底够不够?按照“十三五”规划,将投资5922亿元用于981万建档立卡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