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改进人才管理方式,鼓励地方和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这对于创新我国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有着重要意义。《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纷纷提出建设“人才特区”的目标,在地方层面进行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开展“人才特区”建设的时间还不长,目前对“人才特区”相关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各地在开展“人才特区”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成功案例,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探讨了“人才特区”的概念内涵等基础理论问题,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人才特区”建设的实践,总结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人才特区”建设的四种主要模式,以及各地“人才特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地方政府更好地建设“人才特区”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 “人才特区”的概念解析
“人才特区”这一概念最早由深圳市于2001年提出,2004年江苏省也提出建设“人才特区”,2010年《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北京等地纷纷提出建设“人才特区”的设想,并先后付诸实施,在人才吸引、使用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目前,我国全部省区基本上都提出了建设“人才特区”的发展目标,但是“人才特区”的概念却至今没有统一清晰的界定,也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人才特区”的内涵如何界定,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称作“人才特区”,尚无被各方普遍接受的共识。在“人才特区”的理论研究方面,迄今为止还是落后于各地的实践,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也很初步,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探讨。未来几年是落实《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为此亟须加强相关的理论研究,为发挥“人才特区”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理论参考。
(一)经济特区:“人才特区”的概念渊源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突破,于1979年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设置经济特区。这些经济特区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带动示范作用。关于经济特区的定位,邓小平曾经说过,“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都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1]这为我们揭示了特区的特点和作用,经济特区是经济改革开放的窗口,是国家经济改革的“试验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深圳市于2001年提出要加大改革力度,构建“人才特区”,首批推出了吸引优秀人才的六项新政策:取消下达人才引进指标制度、建立人事立户登记制、取消人才引进考试制度、取消引进人才的地区限制、取消先男后女的人才引进规定、取消人才入户前的统一培训。深圳市的改革还取消了引进人才的地区限制,决定从8个方面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期望做到“求贤不问出身”、“用人不设壁垒”。[2]深圳市的“人才特区”政策,极大突破了当时的人事管理制度。从“人才特区”的概念起源来看,“人才特区”借用了经济特区的“特区”概念。
继深圳之后,江苏省于2004年提出了建设“人才特区”,在省内多个地方进行了“人才特区”的试点工作,并把“人才特区”界定为人才工作的特殊区域,即在特定区域内,人才工作的政策保障、体制建设、机制运行、资金投入、环境营造和工作内容、工作模式等,都更具优先性和特殊性。[3]2010年《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更多地方提出了建设“人才特区”的目标。正像经济特区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窗口一样,“人才特区”则是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率先贯彻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优先发展的“试验区”,是地方进行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窗口,是中国继经济特区之后的又一制度创新。
(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人才特区”的政策依据
目前各地方兴未艾的“人才特区”建设更多是地方的创造,国家政策并没有鼓励各地建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