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8月 |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等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国家层面上制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文化事业重点,特别提出了“建设宏大文化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具体方略。而财税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可以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等多种调节手段,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文化产业人才迅速发展的目标。本文从财税政策视角出发,研究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人才内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文化产业人才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 文化产业及文化产业人才的内涵界定
文化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早在20世纪40年代,欧洲法兰克福学派就提出了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的概念。目前,文化产业同高科技产业一样,成为世界上最具前景的两大产业之一,堪称21世纪的朝阳产业。近年来,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上升,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5.8%,占GDP的比重达到2.75%[1]。
从全球范围来看,一些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整个经济总量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据统计,仅在2000年,英国文化产业产值即占GDP的7.9%,日本文化娱乐消费占GDP的18%,娱乐业产值仅次于汽车工业。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总量的18%至25%,音像业已超过航天工业,居出口贸易的第一位。而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文化软实力蓝皮书: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报告(2010)》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只占我国GDP总量的2.75%,仅占世界文化市场份额的3%[2]。
(一)文化产业
200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对“文化产业”进行了权威界定: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的属性特点,划分为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两大类,具体包括3大层9大类80个小类[3]。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9大重点文化产业(参见图1),包括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把文化产业组合成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参见表1)。
图1 9大重点文化产业
表1 文化产业的界定
(二)文化产业人才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文化产业人才指的就是分布在广电传媒、报刊出版、网络游戏、演艺娱乐、艺术品市场、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博、文化旅游、广告传播等领域的人才。结合国家人才统计标准和文化产业人才建设的实际,对文化产业人才可以作出如下更加具体的规定:一是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二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国家承认的文化产业相应行业职业资格;三是在文化企业或事业单位中承担一定的管理或技术工作。在文化产业中从事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创意工作,符合以上三条标准之一,并为产业发展创造一定价值和做出贡献的人,即为文化产业人才。
从文化产业分层的情况看,也可把文化产业人才分为核心层从业人员、相关层从业人员和外围层从业人员。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我们通常把文化产业的人才概括为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文化产业创意人才[4]。这类人才主要从事内容的创作和设计制作,是文化产业价值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所谓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是指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以头脑服务为特征,以专业或特殊技能为手段的精英人才。主要包括具有原创能力和技术能力的专门人才(如设计、策划人员等),将创意转化为经济价值的人才(即将创意思想商业化的人才)。
第二类是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这类人才能够对产业环境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把握,从而制定出企业发展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