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
“财政活动,或者说财政运行,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一个部分,一个层次或一个侧面”,而“财政学的一个重点是研究财政政策”。[1]
一国经济政策中的关键是财政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是指根据稳定和发展经济的需要,通过财政收支、信贷政策来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通过税收、福利与投资、补贴来调节国家的收入与支出,通过调控盈余与赤字来维护财政的平衡,通过联邦、州与乡镇的纵向平衡以及各州、各乡镇之间的横向平衡来调节地区的财政平衡。
第一节 国家的财政功能
按照德国社会福利市场经济的原则,国家的财政政策十分重要,它具有四大功能,即配置功能、分配功能、稳定功能和协调预算功能。[2]
一 配置功能
一种经济学说或许能论证得很好,一项经济政策也可以设计得天衣无缝,但它们都无法排除现实中形形色色的缺陷、问题和危机,也无法在实际中真正实行完全的竞争机制、获得最佳的市场效果。因此一旦市场失灵,国家必须进行干预,达到尽可能完美的配置目的。例如市场失灵如果导致公共商品的失效,国家就应该通过税收来支付公共商品和配置公共商品。
德国是个“税收国家”,它的主要收入是靠公民缴纳税费,主要支出是用来支付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以及向企业和公民实施的“转移支付”。
二 分配功能
市场无论多么完善,分配也不可能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公正,国家必须承担分配和再分配的职能。
三 稳定功能
世界经济的多次危机告诉人们,一国的经济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局部的甚至全局性的危机,国家就应该动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避免危机,保持经济发展的稳定。
四 协调预算功能
预算政策包含很多目标,它们相互重叠,很难协调。这就要依仗财政政策的功能。例如公众希望国家提高公共服务,于是国家就要提高税收,这样可能会影响百姓的可支配收入,于是就要考虑提高增加百姓收入问题。增加多少收入,提高多少公共服务这些都要精准核算,做好协调。
德国是个联邦国家,其公共财政的范围从纵向上来看包括联邦、州和乡镇,外加超国家机构(主要是欧盟)和其他组织(如联合国);从横向上来看则包括上述各级的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
联邦是公共财政的主要承担者。它负责国防、外交、公安、教育、交通、发展援助、福利保障、通信、环保、农业、卫生、能源、住宅和城市建筑、学术研究和经济奖励等;各州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和警察;乡镇则主管水、电、煤气的供应,垃圾的清除和道路的维修。
此外还有共同任务,由两方或三方共同筹划和支付。例如联邦和州之间的共同任务便包括了大专院校的设立和扩充,地区经济结构的改革,农业结构和海防的改善以及教育计划与学术奖励上的合作等。对欧盟主要是缴纳摊款和从那里获得各项补贴收入。
从地区、部门和单位来看,主要是社会福利保险部门,它们的预算占了全部预算的1/3;其次是国有企业,包括乡镇自有企业;还有虽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却具有独立组织和预算的特别资产,例如欧洲发展基金以及1990~1994年的德国统一基金等。
联邦政府每年都要制定预算,并提交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审议、批准后执行。联邦预算亦分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
国家收入主要靠税收、福利保险和举债。其主要税收为所得税、工资税、增值税、营业税、邮电收入、联邦银行收益和其他;主要福利保险为养老金、医疗、失业和护理保险费等;国家的另一项重要收入为举债。在70年代以及德国统一后联邦和各州财政部都大量借贷。例如1989年德国公共预算中的债务为9290亿马克,1992年上升到13310亿马克,1993年则为14000亿马克,1994年为16000亿马克,1996年更上升到21000亿马克,平均每个公民负债约为277000马克,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3%,未达到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趋同标准。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德国的债务情况有增无减。
国家主要支出为劳动和福利费、家庭津贴、养老金和老人福利费用、偿还债务、国防费用、一般财政管理费用、交通费用、经济、粮食、农业、科技、内政、发展援助、国土规划和建筑以及其他支出等。
联邦德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情况很不平衡,例如巴符州、巴伐利亚州和黑森州等州经济实力雄厚,而联邦新州以及不来梅州、萨尔州等地区则财力较弱,因此需要执行财政平衡政策。这是一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