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4月 |
一 调查的背景、目的和方法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殡仪馆经营状况,正确认识、剖析殡葬“暴利”问题及其症结,查找影响和制约殡仪馆经营与发展的突出问题,调研组赴江苏、安徽、云南、江西、深圳五省市,实地考察了13个殡仪馆。调研采用座谈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13个殡仪馆既有经济发达地区的也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分别是:江苏省的南京市殡仪馆、连云港市殡仪馆、淮安市殡仪馆、徐州市第二殡仪馆、东海县殡仪馆、溧水县殡仪馆、盱眙县殡仪馆;安徽省的合肥市殡仪馆、芜湖市殡仪馆、繁昌县殡仪馆;云南省的楚雄市殡仪馆;江西省的石城县殡仪馆和深圳市殡仪馆。
二 殡仪馆经营状况概述
(一)殡仪馆基本情况
在走访调查的13个殡仪馆中,副省级城市殡仪馆3家,分别为:南京市殡仪馆、合肥市殡仪馆、深圳市殡仪馆;两家正地级城市殡仪馆:芜湖市殡仪馆、连云港市殡仪馆;八家县级城市殡仪馆:东海县殡仪馆、溧水县殡仪馆、繁昌县殡仪馆、淮安市殡仪馆、[1]徐州市第二殡仪馆、楚雄市殡仪馆、石城县殡仪馆、盱眙县殡仪馆。有11家殡仪馆被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淮安市殡仪馆是民政局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盱眙县殡仪馆是民营殡仪馆(由私人投资经营)。殡仪馆的经营状况既和当地的人口密度有关,也和殡仪馆的规模大小挂钩。在本次调查的殡仪馆中,从年火化量800~12000具不等,业务总体收入从100万~5000万元不等,许多县级殡仪馆房子坏了无钱修,设备老旧无钱更新,不是欠财政、银行的钱,就是欠客户货款还不上。因此,现在有许多县政府已将火化场转让给个人进行扩建、改建直至经营。
2009年各殡仪馆基本情况表
(二)殡葬基本服务普遍存在亏损
殡仪馆的收入分为基本服务收入(国家定价服务)、选择性服务收入(指导价服务)、市场化服务收入(市场价格收入)、其他收入等四类。殡仪馆的基本殡葬服务五项基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1年骨灰寄存,都由政府统一定价。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在2008年清明期间的一次网站访谈中曾指出,殡葬中运尸、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属于基本殡葬服务,是政府定价的,各地殡仪馆基本是亏本经营,亏损部分依靠其他服务收入弥补,故而造成了“暴利”的印象。
1.火化费
殡仪馆最核心的遗体火化业务,也是百姓认为是“最垄断”的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的业务,只能由殡仪馆来经营。而殡仪馆中火化服务是亏损最严重的。
各殡仪馆平板炉的火化业务的收费
上述表格是在调研过程中获得的各殡仪馆火化一具遗体的费用。可以看出火化一具遗体收费最低的是190元,收费最高的也就是475元。
现火化一具遗体成本,殡仪馆所需费用如下:(1)消耗柴油,每具遗体需耗柴油平均12公斤左右,根据现在的柴油价格平均油费为80元左右;(2)耗电,电费20元左右;(3)火化炉购置成本及折旧,平板炉每台30万,使用寿命10年。火化炉折旧,电器控制,机械传动的维护、消耗、维修费平均到每具遗体上约为190元;(4)工人工资、保险费等平均到每具遗体上约在250元以上;(5)殡仪馆正常开支的各项费用,如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职工医疗费、职工福利、职工食堂生活费、生活用电、相关行政单位收取的有关费用等平均到每具遗体上约150元以上;(6)取暖费用(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车库、火化车间、休息业务厅)每具遗体应摊80元;(7)厂房设施设备折旧维修、庭院维护,平均到每具遗体上约280元。
以上七项为殡仪馆(火化场)平均火化一具尸体的直接成本,约近1000元。
2.遗体接运
(1)汽车成本。车辆购置中巴每台约10万~15万,车辆保险、年审、养路费,车辆折旧和维修材料及维修人员工资,人工工资(每台车3人或2人);(2)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投入,车辆、设备的更新;(3)其他支出,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殡葬改革宣传费和发展费。
通常分为区域内一个固定价格和区域外的价格,运尸费从150~500元不等。此项业务是盈利项目,扣除运尸车辆折旧、油耗、维修费用、驾驶员出车补助等,每具约盈利100元。由于各地遗体接运业务已被市场分割,殡仪馆的遗体接运车的使用率一般在50%左右,有些地方殡仪馆的接运遗体数量只占火化数量的10%。
3.骨灰寄存费用
存放一份骨灰一般每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