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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体育传统校师资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作者:米靖 杨铁黎 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摘要: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历程的缩影,见证了我国“三级训练体制”的浮沉,经历了初建、快速发展、调整与内涵发展四个阶段。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师资培训是应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在内涵发展阶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师资水平,巩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的重要举措。目前,已完成2008~2012年和2013~2015年两个阶段的培训工作。两个阶段的培训过程管理有序、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共计培训学员4万余名,同时,在培训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新阶段(2016~2020年)培训工作已经关注到这些问题和不足,并在新的规划中不断改进与完善,确保新一轮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Abstract:

    Traditional sports event as a micro of China’s competitive sports has witnessed the ups and downs of a three-tier training system,which has undergone four stages namely start up,rapid development,adjustment and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In response to the new reality and demand,teacher training program focuses on strengthening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improving teacher professionalism,and enhancing cultivation of sports reserve talent in the fourth stage. Up to now,it has completed two stages of 2008-2012 programs and 2013-2015 programs,which proved to be orderly,proper and effective with over 40,000 trainees. However,there are some problems remained to be solved in the new training program from the year of 2016 to 2020 to ensure its sound development.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作为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在不同历史阶段为我国体育的发展均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随着我国体育的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内涵与任务也在不断地变革与完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自2008年共同实施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计划,以适应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一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历程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由最初的单一业余训练平台发展至当今承担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素质教育落实、运动兴趣和习惯养成等多元任务的重要阵地,经历了初建、快速发展、调整与内涵发展四个阶段。[1]

    (一)初建阶段

    20世纪60年代,我国体育与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相关文件号召中小学根据自身特点与条件,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训练。如1958年教育部、国家体委联合举办了“关于切实贯彻全国中小学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对中小学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在十三岁以上小学生中基本普及劳卫制少年级,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以田径、体操、举重为主的等级运动员运动”。同时,还提出各地区和学校要根据地方特点、传统习惯、设施和师资等条件,开展各项体育运动,提高各项运动技术水平。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的一些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以一两个体育项目为重点,有计划地在课余时间组织多年系统训练,并逐步形成传统。[2]这些学校便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雏形。

    1979年10月5日,教育部、国家体委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指出“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应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并对训练计划制订、训练时间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基层领导的重视,得到了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全国得以迅速发展,并成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一个新兴渠道。

    (二)快速发展阶段

    1983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转原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国发〔1983〕167号),指出“巩固和发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除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以外,还要不断地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重点业余体校和优秀运动队培养后备人才”。该请示的附件《关于进一步发展业余训练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业余训练担负着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运动队后备人才;培养群众体育活动骨干;提高整个社会的体育水平”三方面的任务。《意见》还首次提出了对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影响很大的“三级训练体制”。这次会议之后,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得到了快速发展。

    1983年底,教育部、国家体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验交流会”。会议讨论制定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体育传统校的目的、任务、条件、标准、组织和管理的要求。这次会议标志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国家的指导下正式启动发展,走上了依法管理的健康发展之路。

    1985年举行了全国先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奖励大会,北京小学等100所中、小学获得奖励。国家体委副主任何振梁和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出席了大会。何振梁在会上指出,多年的实践证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开展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的一种好形式,有利于贯彻“选好苗子,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业余体育训练方针,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1985年,已有3000多所国家级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布在全国各地,保持常年训练的代表队员近16万人。这些学校重点开展的体育项目不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坚持多年不衰,而且与中小学对口挂钩,有利于开展多年系统训练,因而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

    在该阶段,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基本形成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了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且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出一大批高水平的运动员。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已经成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三级训练体制的重要一环。

    (三)调整阶段

    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社会经济及教育事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