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3月 |
本文阐述了中国社区治理的基本现状,即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呈现新态势、自治机制日臻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逐渐健全、社区治理结构日渐科学合理、社区工作者队伍正逐步壮大;分析了社区治理存在的能力欠缺、方式陈旧和内容粗放的问题;提出了社区治理发展面临理念和机制的转型、分类治理的创新和虚实社区的多元互动三个发展趋势。
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China. which is,the new trend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organization system;the improvement of self-governance mechanism;the development of community service system;the reasonable structur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the gradual improvement of community workforce. In addition,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issues of the lack of the ability,the way out of old and the extensive contents in terms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Also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ree development trends in Community Governance;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oncepts and the mechanisms,the innovation of classified governance,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actual and virtual community.
2015年,中国社区治理初现成效,社区“协商民主”形成秩序,社区居委会“减负”开始实施,社区养老普遍展开,社区参与不断扩大。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9.7万个,居民小组135.8万个,社区服务中心2.2万个;社区服务站11.4万个;64%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22%的社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社区服务站、居民小组和楼院门栋组织逐步健全。
一 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呈现新态势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城市社区不断增长,社区自治主体组织的数量不断变化,到2015年底,农村村委会数量比上年减少3000多个,为58.6万个,城市居民委员会数量增加2000多个,为9.7万个。自治主体组织数量的改变,出现了“村改社区”过渡性社区模式,由此,全国城市社区中普遍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各地按照“六有”目标建设社区党组织,强化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结合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吉林坚持把社区党建与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活动与群众关切结合起来,构建开放融合互动的社区党组织工作模式,增强了对社区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浙江、辽宁等地积极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在做好组织动员、搭建服务平台、健全制度机制、坚持常态长效等方面下功夫,引导在职党员面对面、实打实地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夯实了党在城市社区的工作基础。
城镇化的发展,产生了许多城市边缘的大型新社区,或者是“村改社区”。这种类型的居住区一直存在居委会覆盖不到位的问题,自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方政府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健全了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安徽马鞍山、山东济南、四川攀枝花、陕西宝鸡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情况,要求规模较大的新建住宅区及时设置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同时,各地注意发挥社区群团组织积极作用,注重健全社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设置,支持群团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社区自治和服务活动,团结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在培育与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方面,各地加快建立政府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机制,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新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必要支持,培育发展了一大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到“十二五”期末全国基本完成了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目标。山西太原、浙江宁波、山东泰安、广东广州等地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构,为初创期中小型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发展条件,提升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能力。
二 社区治理自治机制日臻完善
1.社区自治机制逐步完善
社区建设的目标之一,是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建设社区自治体系,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而自治机制的完善往往通过居民自发的活动得以实现。2015年以来,社区自治的范畴不断扩大,新的社区居民自治形态不断涌现,“院落自治、门栋自治、楼宇自治、业主自治、社团自治”等在许多地方推行,特别是全国各地,不断采取居民说事、居民公决和民主评议等民主形式。信息化引领着社区居民自治的方向,网络、媒体、数字化等群众自治参与渠道和民主管理的信息化手段不断发展,微博、论坛、QQ群等网络平台逐渐成为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手段。成都锦江区、焦作解放区等推行院落自治,下移基层群众自治重心等做法作用凸显。
2.社区民主监督走向常态化
社区自治还体现在社区的民主选举上,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城市开展了7轮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3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推行了直接选举[1]。天津、浙江、湖北、陕西、宁夏等地着眼保障流动人口的民主权利,探索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办法;广东、青海等地建立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全程监督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各个环节,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在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方面,社区居民参与居务决策大幅增加,决策事项不断丰富充实,决策程序逐渐科学规范,以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不断深化。在民主监督方面,各地强化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和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