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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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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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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西北地区社会发展报告

    作者:李保平 马妍 出版时间:2017年04月
    摘要:

    2016年,西北各地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事业有序推进,城镇化实践进入质量提高阶段,民生工程持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与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强力推进,民族团结取得实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意义非常,对西北地区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西北各省、自治区继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动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社会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一 经济新常态下西北社会发展现状

    (一)户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型城镇化全面提速

    2016年西北五省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户籍制度的改革举措实现了城乡人口的统筹登记管理功能。西北各地全面取消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适度放宽省会城市落户要求,建立并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配套的教育、卫计、就业、土地、住房、社保及人口统计制度。各省区改革和完善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拓展了居住证持有者在居住地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保障持居住证者享有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权利。除了户籍制度的松绑,各省区大力推进政策性移民搬迁工程和产业扶贫项目建设,推进人的城镇化建设步伐,城镇化率有所提升。

    在实现人的城镇化的过程之中,2016年西北各省区更注重优化城市布局,依托自身优势,统筹规划城乡发展规模,大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陕西省以关中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合理控制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新疆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增加进城农民工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宁夏认真落实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开展城市特色风貌建设、人居环境奖创建等活动,城镇发展环境优化提升。

    (二)民生工程持续推动,城乡居民收入与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西北各地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各省区在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条件和危旧房屋改造等民生项目上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明显。新疆南疆地区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已建成投产,400多万各族群众用上了天然气,360万农牧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1000多万百姓告别了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宁夏为20万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有45.7万人喝上安全水,60多万困难群众喜迁新居。青海省县城及以上全部供暖,162.4万群众喝上洁净饮用水,65万无电人口用上可靠电。甘肃省农村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近7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陕西有45.1万户城镇居民迁入新居,各省区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显著。各地村镇道路通畅,客运班车、邮电服务、金融网点覆盖,建立了贫困村卫生室,偏远地区百姓的生活条件大大改善。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2016年1~9月份,西北各地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在100.7~101.9,价格指数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各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三季度增速较一季度回升,其中青海省增速最快为9.2%;农村居民可支配性收入增速普遍比上一季度减弱,只有宁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一季度回升。

    西北各地居民消费品价格的涨幅远远低于居民收入,这基本反映出西北各地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社会消费品价格的稳步增长值低于居民收入的增加值,使居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不但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人们的幸福感普遍增强。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背景下,城镇化率的提高需要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发展来支持。社会保险体系也面临改革攻坚,需要在城乡统筹方面进一步探索与改革。西北各省区依然将社会保障作为民生的头等大事,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参保人数和辐射范围均有所增加,具体反映在各省对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的加大力度、缴费的降低和养老金的提高等方面。更多城乡居民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2016年,西北各省区在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浮动机制方面都有新的适合地方特点的举措。在扩大社保覆盖面、降低费率和简化社会保险转接手续方面都有新的做法。新疆、甘肃和宁夏从2016年5月1日起,全省(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中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失业保险缴费总费率比例降低至1%~3%,其中,单位缴费降低至1%,个人缴